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洛宁县G241K1077+800~K1094+471段30处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代码:2507-410328-04-05-420382)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复实施,招标人为洛宁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泽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洛宁县G241K1077+800~K1094+471段30处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代码:2507-410328-04-05-42038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3、招标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洛阳市洛宁县,所涉及G241线洛宁境30处灾害点处治,处治里程累计2.874km,灾害治理影响里程17.971km;主要建设内容:清理危岩、主动防护网、混凝土挡墙防护工程;完善截排水设施和恢复水毁路面等。
4、最高投标限价:19122482.42元;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6、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7、其他:
(1)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6)0057号;招标编号:洛宁公开-2026-17;代理机构编号:HNZL-26-015号。
(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政府采购政策:①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②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luo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8、本招标项目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定标方法为核查随机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甲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须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工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须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2025年12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截图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和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注: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②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7、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年05月25日 至2026年05月29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6月16日09时2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七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lyggzyjy.ly.gov.cn/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洛阳市洛宁县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66231204
代理机构:河南泽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瑞江瀛洲花园13-05
项目负责人:郭洋
电 话:18137931393
监管部门: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
联系人:夏先生 组织机构代码:11410328005431993A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202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