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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中科技大学韵苑10栋、韵苑11栋、东十一舍整体修缮施工总承包标段二(HBSJ-202603FJ-052001002)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湖北
发布时间:2026-05-2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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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华中科技大学韵苑10栋、韵苑11栋、东十一舍整体修缮施工总承包标段二(HBSJ-202603FJ-05200100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603FJ-052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中科技大学韵苑10栋、韵苑11栋、东十一舍整体修缮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华中科技大学(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华中科技大学2026年主校区学生宿舍维修项目的立项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科技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中科技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建设规模:标段一:韵苑10栋、11栋整体修缮;标段二:东十一舍整体修缮。修缮内容包括外立面真石漆翻新、窗户换新、屋面防水翻新重做、公共区域乳胶漆翻新、灯具更换、给排水管更换、室内瓷砖检修、卫生间洁具五金换新等。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标段一招标内容为韵苑10栋、韵苑11栋整体修缮,标段二招标内容为东十一舍整体修缮,包括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
(1)施工: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所有试验、检测等。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及招标人使用需求。
(2)其他工程服务:主导完成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验收等相关手续,以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
(3)其他: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
标段划分:2个标段
计划工期:6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7-10
合同估算价:1169.67万元
  2.3其他:质保期:工程整体质保两年,防水部分质保五年。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投标人总报价不得高于对应标段的招标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在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并承诺只承担本工程; 2)项目管理机构投入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4)财务要求:1)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标段一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200万元;标段二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70万元(附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扫描件,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信贷证明应采用相关银行出具的格式);
(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
(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5月23日至2026年05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5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华中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网(http://cgzx.hust.edu.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中科技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小月
项目负责人:
黄晶、万齐威
电话:
027-87558226
电话:
027-8727270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http://www.hbghzb.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
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楼
电话:
027-65563471
传真:
027-65563471
邮政编码:
430075
2026年05月22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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