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
| 项目编号: | GQQY-XB2026050517 | ||
| 项目类型: | 服务 | ||
| 项目实施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
| 监督人名称: | -- | 监督人电话: | -- |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供应商可以是律师事务所总所或分所。若总所参与响应的,须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分所参与响应的,须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及律师事务所总所针对本项目对分所出具的授权文件;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响应,如同时参与响应的,则其响应均无效。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询比(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人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平台上对供应商的上述情形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工作开始之前。若查询结果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将上报评审委员会作否决处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自行承诺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格式自拟,采购人保留在上述网站复核的权利)。 (5)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自行承诺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格式自拟,采购人保留在上述网站复核的权利)。 (6)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在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自行承诺其及其单位负责人在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自拟,采购人保留复核的权利)。 (7)在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供应商、供应商单位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如项目经理、现场代表等)被列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暂停合作名单的(供应商自行承诺未被列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暂停合作名单内,格式自拟;实际情况与承诺情况不一致的,以实际的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
| 其他: | -- |
| 标段/包名称: | 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A包 | ||
| 标段/包编号: | GQQY-XB2026050517-001 | 文件发售金额(元): | 免费获取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6-05-23 0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6-01 09:30 |
| 文件获取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截标/开标时间: | 2026-06-01 09:30 |
| 开标形式: | 线上 | 开标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 标段/包内容: | 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供应商可以是律师事务所总所或分所。若总所参与响应的,须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分所参与响应的,须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及律师事务所总所针对本项目对分所出具的授权文件;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响应,如同时参与响应的,则其响应均无效。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询比(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人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平台上对供应商的上述情形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工作开始之前。若查询结果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将上报评审委员会作否决处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自行承诺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格式自拟,采购人保留在上述网站复核的权利)。 (5)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自行承诺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格式自拟,采购人保留在上述网站复核的权利)。 (6)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在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自行承诺其及其单位负责人在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自拟,采购人保留复核的权利)。 (7)在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供应商、供应商单位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如项目经理、现场代表等)被列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暂停合作名单的(供应商自行承诺未被列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暂停合作名单内,格式自拟;实际情况与承诺情况不一致的,以实际的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公告PDF: | 公告签章文件.pdf |
| 其他附件: | / |
| 标段/包名称: | 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B包 | ||
| 标段/包编号: | GQQY-XB2026050517-002 | 文件发售金额(元): | 免费获取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6-05-23 0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6-01 09:30 |
| 文件获取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截标/开标时间: | 2026-06-01 09:30 |
| 开标形式: | 线上 | 开标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 标段/包内容: | 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供应商可以是律师事务所总所或分所。若总所参与响应的,须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分所参与响应的,须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及律师事务所总所针对本项目对分所出具的授权文件;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响应,如同时参与响应的,则其响应均无效。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询比(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人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平台上对供应商的上述情形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工作开始之前。若查询结果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将上报评审委员会作否决处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自行承诺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格式自拟,采购人保留在上述网站复核的权利)。 (5)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自行承诺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格式自拟,采购人保留在上述网站复核的权利)。 (6)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在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自行承诺其及其单位负责人在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自拟,采购人保留复核的权利)。 (7)在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供应商、供应商单位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如项目经理、现场代表等)被列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暂停合作名单的(供应商自行承诺未被列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暂停合作名单内,格式自拟;实际情况与承诺情况不一致的,以实际的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公告PDF: | 公告签章文件.pdf |
| 其他附件: | / |
| 标段/包名称: | 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C包 | ||
| 标段/包编号: | GQQY-XB2026050517-003 | 文件发售金额(元): | 免费获取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6-05-23 0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6-01 09:30 |
| 文件获取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截标/开标时间: | 2026-06-01 09:30 |
| 开标形式: | 线上 | 开标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 标段/包内容: | 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供应商可以是律师事务所总所或分所。若总所参与响应的,须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分所参与响应的,须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及律师事务所总所针对本项目对分所出具的授权文件;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响应,如同时参与响应的,则其响应均无效。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询比(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人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平台上对供应商的上述情形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工作开始之前。若查询结果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将上报评审委员会作否决处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自行承诺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格式自拟,采购人保留在上述网站复核的权利)。 (5)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自行承诺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格式自拟,采购人保留在上述网站复核的权利)。 (6)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在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自行承诺其及其单位负责人在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自拟,采购人保留复核的权利)。 (7)在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供应商、供应商单位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如项目经理、现场代表等)被列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暂停合作名单的(供应商自行承诺未被列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暂停合作名单内,格式自拟;实际情况与承诺情况不一致的,以实际的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公告PDF: | 公告签章文件.pdf |
| 其他附件: | / |
| 采购单位名称: | 贵州爱茅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曹乾龙、杨远福、张浪花 | 联系电话: | 13511971757 |
| 座机号码: | -- | 电子邮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