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KC-20260522021005-17732
二、合同名称: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公安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5-232761-084740
四、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公安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东端
联系方式:18845707766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14号
联系方式:0457-21231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确定。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台) | ¥3,156.99 | ¥3,156.99 | 符合国家标准 |
合同金额: 3,156.99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壹佰伍拾陆元玖角玖分
履约期限:2026年06月19日至2027年06月18日
履约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东端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5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f9547d5c1e34f8e49ab1f6966546aa46.pdf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公安局
2026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