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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26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河北
发布时间:2026-05-2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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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542667032199-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文[2026]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公路设计字第[2026]042000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涉及曹妃甸区唐海镇等10个镇及农场的14条路段,累计改造里程约22.322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原有路基范围内路面维修及改造、重新施划标线及增设标志牌、护栏等安全设施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监理合同段。
2.3监理服务期:17个月。计划工期5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7月1日,2026年11月30日完工,缺陷责任期1年,监理服务期为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详见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1)本公告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增加3.6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23年5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25日09时00分至2026年6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登录“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其他公示内容
7.1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和企业CA办理。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相关说明完成注册登记。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办理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文件。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780-9998。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19-9995;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
7.2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异地分散评审。
7.3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7.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0元。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提出,受理单位: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佟飞,
联系电话:0315-5919789,邮箱:rhahtst@126.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交通运输局交通管理股
电话:0315-8723345
电子邮箱:tanghaijiaotong@126.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2026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投标人/供应商
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市曹妃甸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垦丰大街74号
联系人:王永军
电  话:0315-8723318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高新区建设北路152号时代中心A座1908室
邮  编:063000
项目负责人:张宝旺 佟飞
项目负责人电话:0315-5919789
电子邮件:rhahtst@126.com
12.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2026年5月25日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内(2021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过去1年(2025年5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监理合同被解除。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专业)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并进行了从业登记(登记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或交通运输部颁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专业)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近五年内(2021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登记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2.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额高的优先。
(4)以上都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2)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投标人须知3.7.3
(5)要求。
(3)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监理服务期限;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未提出分包计划。
(7)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暗标编制要求符合投标人须知3.7.3
(7)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2)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投标人须知3.7.3
(5)要求。
(3)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增值税税率、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费;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4)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除外)、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的其他证明材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5分
主要人员:  30分
其他(业绩):  2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开启第二个信封,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评标价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n1=0,n2=0;
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n1=1,n2=2;
11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5家时,n1=2,n2=4;
1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0家时,n1=3,n2=6;
21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5家时,n1=4,n2=8;
2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30家时,n1=5,n2=10;
31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35家时,n1=6,n2=12;
3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40家时,n1=7,n2=14;
41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45家时,n1=8,n2=16;
4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50家时,n1=9,n2=18;
51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55家时,n1=10,n2=20;
5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0家时,n1=11,n2=22;
61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5家时,n1=12,n2=24;
6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70家时,n1=13,n2=26;
71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75家时,n1=14,n2=28;
7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80家时,n1=15,n2=30;
81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85家时,n1=16,n2=32;
8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90家时,n1=17,n2=34;
91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95家时,n1=18,n2=36;
9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0家时,n1=19,n2=38;
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0家时,n1=20,n2=40。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3.6.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本条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复核结果一致。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详细信息网页截图的内容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复核结果一致;
(3)所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复核结果一致;
(4)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前述
(1)、
(2)、
(3)、
(4)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1款修改为: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1款不适用。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4
(1)
技术
建议

35分
监理大纲和措

对本招标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
4分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3.21-4.00分
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2.81-3.20分
理解基本准确,得2.40-2.80分
监理方案及措施
8分
方案详尽,措施具体全面合理,可行性强,得6.41-8.00分
方案较详尽,措施合理,可行性较好,得5.61-6.40分
方案一般,措施基本全面,可行性一般,得4.80-5.60分
监理工
作程序
8分
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6.41-8.00分
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5.61-6.40分
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4.80-5.60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0分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8.01-10.00分
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7.01-8.00分
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6.00-7.00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
建议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合理,可实施性强,4.01-5.00分
建议措施全面、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3.51-4.00分
建议措施基本全面、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3.00-3.50分
2.2.4
(2)
主要
人员
30分
总监理工程师
30分
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20分;
每增加1个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加10分,本项最多加10分。
2.2.4
(3)
评标价
10分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4
(4)
其他
因素
25分
业绩
15分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
10分
在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近5年内(2021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加5分,最高加10分;

注:
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技术建议书中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2、缺项则该项得0分。
3、若评标委员会打分保留一位小数的,默认小数点第二位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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