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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碳中和政府采购建筑江苏智能化输配电关键装备制造项目配电设备采购工程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2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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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智能化输配电关键装备制造项目(项目名称) 智能化输配电关键装备制造项目配电设备采购工程(标段名称)
| 招标公告
| A3212831886000043008001(标段编号)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智能化输配电关键装备制造项目已经由泰兴市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智能化输配电关键装备制造项目)泰行审备[2023]98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兴市安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化输配电关键装备制造项目配电设备采购工程的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标段名称: 智能化输配电关键装备制造项目配电设备采购工程
2.2建设地点: 泰兴市高新区文昌东路北侧、科创路东侧
2.3建设内容: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10kV干式变压器、高压成套配电柜、低压开关柜(屏)等设备采购
2.4质量要求: 合格
2.5工程规模: 占地面积25.88亩,建设投资8000万元。
2.6招标范围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A3212831886000043008001
| 智能化输配电关键装备制造项目配电设备采购工程
|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10kV干式变压器、高压成套配电柜、低压开关柜(屏)等设备采购。
| 106.94
| 2.7工期:25日历天
|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3.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4投标人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本项目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取得变压器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授权书中需明确所代理货物的型号);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货物的同一型号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货物的同一型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授权经销商同时参加投标,取消该制造商授权的所有经销商(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4.资格审查办法
| 资格后审
| 5.评标方法
| 5.1是否评定分离: 否;
5.2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方法
| 投标报价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序。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财务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未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给出的设备名称、规格参数、单位及数量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其他
| 无本章“5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之一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
| 详细
评审
| 投标报价低于个别成本的判定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或者工程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投标人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被否决。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准备报告中提请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阶段对该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重点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提请合理的,按照上述评审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重点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提请不合理的,可以拒绝招标人的提请并做出书面说明。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是指按本章 4.1.4 款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投标报价(100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分值计算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6.招标文件获取
|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5月23日00时00分至2026年06月02日00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 9.1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9.2本次公告为第1次发布。
| 10.联系方式
| 10.1招标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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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泰兴市安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泰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新路66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泰兴市科政路39号16楼
|
联系人:
| 成先生
|
联系人:
| 成洁
| 电话:
| 13914422771
| 电话:
| 0523-87723388
| 传真:
|
| 项目负责人:
| 杨云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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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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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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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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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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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相关部门
|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泰兴市住建局
|
联系电话:0523-87607586
| 10.3异议渠道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文件。
附件:
招标公告.pdf
12321200469045011L-6
A32128318860000430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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