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高新区天康大道(沿河路至经八路段)中央隔离栏安装工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滁州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滁州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滁州高新区天康大道(沿河路至经八路段)中央隔离栏安装工程(第二次)进行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滁州高新区天康大道(沿河路至经八路段)中央隔离栏安装工程(第二次)
项目编号:JG2026-Z26-019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5月12日
开标日期:2026年5月20日
二、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国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陆拾万零玖仟玖佰伍拾陆元整(609956元)
质量:合格
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周敏
第二中标候选人:基哲(安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陆拾叁万陆仟陆佰陆拾陆元零柒分(636666.07元)
质量:合格
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江斌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辰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陆拾伍万玖仟叁佰玖拾玖元玖角肆分(659399.94元)
质量:合格
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孙建勇
三、公示期
公示期: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5日17:30。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上发布。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滁州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天长市千秋大道818号5楼508,
联系电话:18656250072。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招标人:滁州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22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签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