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01]GWTZ[GK]2026008
二、项目名称:购买法律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高新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厦门市翔安区新澳路1505号2427 | 7,990,000.00元 | 98.77 |
四、主要标的信息采购包1(购买法律服务项目):
服务类(厦门高新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法律服务 | 购买法律服务项目 | 购买法律服务项目 | 在法官的具体指导下,协助法官履行相应的审判辅助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服务要求 | 本项目服务期1年(2026年7月1日正式进场 | 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服务标准 | 7,99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张雅惠 |
| 评审专家: | 龚剑平 、 尤秀明 、 许友选 、 陈丽娥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单个包的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
2、经评审专家认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5、服务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
6、供应商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
7、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37510188000652846,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购买法律服务项目:5.440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信息名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5号
联系方式:廖先生 18876375603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8楼C单元
联系方式:杜潇斌、林琦、王海舰、黄振斌/0592-2519070、2279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潇斌、林琦、王海舰、黄振斌
电话:0592-2519070、2279309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2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厦门高新服务外包有限公司).pdf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