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心卫生院2026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24-2630Z2552487)院内磋商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心卫生院对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心卫生院2026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院内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0724-2630Z255248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心卫生院2026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30万元
四、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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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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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人民币130万元
详细服务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最终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2.服务期限:1年。
3.服务地点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心卫生院内。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执行)。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磋商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已领购本次磋商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供应商应该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提供云平台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8.供应商持有有效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如为广州市外其他地区的企业还须承诺:成交本项目、开始提供保安服务之前取得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备案回执。(响应文件中须提交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对本条款内容有效承诺的书面材料(格式自拟)原件的扫描件。)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供应商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本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一)领购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 为确保领购行为属于供应商行为而非其他个人行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可进行领购,领购人员应附上必要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相关材料加盖公章以及供应商资格中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
(二)磋商文件领购方式:
线上二维码购标方式:
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通过点击磋商公告中二维码链接(复制网址至手机浏览器中打开)填写相关信息及缴纳费用。(报名成功后我司将通过邮件发送采购电子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二维码链接:
https://www.gmgitc.com/DocSaleNew/Weixin/Edit.aspx?BidCode=0724-2630Z2552487

本项目只接受已领购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报价。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3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2号会议室(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该地址,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九、磋商时间:2026年6月3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2号会议室
十
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7日止。
十
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陆老师
电话:020-82876380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镇龙大道429号
邮编:/
(2)项目组工作人员
联系人:赖颖霖、邓子华
电话:020-37860733/526
传真:020-87616260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邮编:510080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心卫生院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