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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环路(建设路-平安大道段)路域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平公资采2026411号】

公告-招标公告
河南 平顶山
发布时间:2026-05-2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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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环路(建设路-平安大道段)路域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新采磋商-2026-19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环路(建设路-平安大道段)路域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795,419.21元
最高限价:3795419.21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采2026411号-1 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环路(建设路-平安大道段)路域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795419.21 3795419.21 3795419.21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
5.2.项目概况:本项目南起西环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向北过西环路与S232交叉口,终点止于西环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路线全长约1.8公里。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对破损严重部分人行道及出入口进行更新,对缺失行道树进行补栽,对不合理设置的人行道开口进行整理合并,对现状绿化进行修建整理,对沿线缺失绿化部分进行提升整治等;
5.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6.质量要求:合格;
5.7.工期:9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②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3年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
3.4、供应商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结果。上述信用信息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9、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5月25日 至 2026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pds.gov.cn/)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http://ggzy.pds.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6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http://ggzy.pds.gov.cn/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375-766603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2005462474W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曙光街西段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0375-7665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旭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2号硅谷广场A座19层1915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15136964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15136964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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