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新城M4地块等权益建筑面积物业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监理)补充公告
珠江新城M4地块等权益建筑面积物业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监理)(项目编号:JG2026-11546),于2026年5月6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人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与修改。如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除本补充公告所列修改内容外,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一、项目名称变更
原项目名称:珠江新城M4地块等权益建筑面积物业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监理)
现项目名称:珠江新城M4地块等权益建筑面积物业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
二、对原招标公告相关内容修改
1. 招标公告第2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的第2.2.2点“招标内容”。
原文:2.2.2招标内容:负责提供珠江新城M4地块等权益建筑面积物业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
现文:2.2.2招标内容:负责提供珠江新城M4地块等权益建筑面积物业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
2.删除招标公告第2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的第2.2.2.4点“工程监理”。
原文:2.2.2.4工程监理:为项目提供工程监理服务,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实施“三控、两管、一协调、一安全”。
(1)质量控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检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与质量,对不合格的提出更换要求;提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通过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方式监督施工过程;验收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并对严重违规行为有权签发停工通知;最终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进度控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跟踪检查实际施工进度,进行动态对比分析;协调各相关方(如设计、施工)的进度管理工作,处理影响工期的各类问题。
(3)造价控制:进行工程计量,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合格工程量;审核施工单位的进度款支付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审查变更的合理性与费用;审核竣工结算文件,并协助处理工程索赔与反索赔事宜。
(4)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检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卫生设施,对不合格项提出改进要求;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合同与信息管理:处理工程变更、调解合同争议;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编写监理月报、日志和总结。
组织协调:协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各分包单位之间以及各专业交叉作业的界面问题,确保指令畅通、工作有序。
3.招标公告第2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的第2.2.4点“最高投标限价”修改如下:
原文:2.2.4最高投标限价:1920.08万元。其中:
(1)项目管理最高投标限价:592.00万元;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最高投标限价:59.20万元;
(3)全过程造价咨询最高投标限价:433.28万元;
(4)工程监理最高投标限价:835.60万元。
备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或项目管理报价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价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报价或工程监理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现文:2.2.4最高投标限价:1084.48万元。其中:
(1)项目管理最高投标限价:592.00万元;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最高投标限价:59.20万元;
(3)全过程造价咨询最高投标限价:433.28万元。
备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或项目管理报价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价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4.删除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3.3点。
原文: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①投标人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申请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5.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3.4点修改如下:
原文:3.4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现文:3.4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要求:
6.删除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3.4.3点。
原文:3.4.3监理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以下资格:
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监理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六个月(即2025年11月-2026年4月)监理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不含子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
备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执业证书及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监理负责人要求的备案证明资料。
7.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
三、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
1.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资格评审标准”,条款修改如下: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
现文: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意思清楚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以《投标函》为评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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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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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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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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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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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登记
| 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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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声明
|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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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声明
| 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投标人声明》为评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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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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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为评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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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
(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60分)”,条款修改如下: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二。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
(2)“服务方案评分标准(30分)”,条款修改如下: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二。
4.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三。
四、本项目合同有调整,详见随同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合同文件。
五、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六、本项目具体招标投标日程及场地安排已调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三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三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珠江新城M4地块等权益建筑面积物业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如我司中标,我司将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作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我司自行承担。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2026年 月 日
附件二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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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60分)
| 类似业绩 (3分)
| 1.项目管理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承接过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或代建)项目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承接过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3.造价咨询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承接过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备注:本项最高得3分。 (1)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若合同不能反映投资金额,投标人另须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2)时间、投资额以合同为准。同一项目业绩仅计算一次得分。 (3)不符合上述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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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6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或代建)项目业绩获得工程质量奖项的情况: 1.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6分; 2.获得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3分; 3.获得市级(含副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分。 备注:本项最高得6分。 (1)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原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省、市级奖项指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工程质量奖(包括优质结构奖)或优质工程评价或质量评价优良或质量水平评价A级(或以上),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装修、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只计算房建类工程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港口航道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2)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批文扫描件。日期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或获奖批文公布日期为准。 (3)由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批文还需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己登记备案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有最新网址以最新网址为准)。 (4)“子项”中的各类奖项对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取一次,不重复计分。 (5)不符合上述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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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荣誉 (10分)
|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优秀单位(获奖类别为“交易项目响应方”)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的,每项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备注:本项最高得10分。 (1)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2)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优秀单位:以省级(或以上)公共资源交易联合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3)工法证书:以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 (4)不符合上述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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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能力 (16分)
|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科技创新先进企业的,每项得1.5分,本小项最高的6分。 备注:本项最高得16分。 (1)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2)科学技术奖项:以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若颁发单位是行业协会(学会),还需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己登记备案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有最新网址以最新网址为准)。 (3)科技创新先进企业:以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若颁发单位是行业协会(学会),还需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己登记备案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有最新网址以最新网址为准)。 (4)不符合上述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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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10分)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情况: 1.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得1分; 2.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的得1分; 3.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的得1分; 4.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的得1分; 5.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专业)的得1分; 6.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7.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曾获得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备注:本项最高得10分。 (1)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相关证书扫描件(若相关证书为注册类,则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②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即2026年4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不含子公司)购买的社保证明。 (2)科学技术奖项以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清晰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若颁发单位是行业协会(学会),还需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己登记备案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有最新网址以最新网址为准)。获奖证书须显示人员姓名。 (3)不符合上述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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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服务团队(除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 (11分)
|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负责人1名(本小项最高得2分): ①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得0.5分; ②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专业)的得0.5分; ③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④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0.5分。 2.项目管理技术负责人1名(本小项最高得5分): ①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得1分; ②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的得1分; ③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的得1分; ④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专业)的得1分; ⑤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⑥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0.5分。 3.造价技术负责人1名(本小项最高得4分): ①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得0.5分; ②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的得0.5分; ③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的得1分; ④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专业)的得1分; ⑤具有建筑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⑥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0.5分。 备注:本项最高得11分。 (1)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相关证书扫描件(若相关证书为注册类,则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②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即2026年4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不含子公司)购买的社保证明。 (2)科学技术奖项以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清晰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若颁发单位是行业协会(学会),还需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己登记备案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有最新网址以最新网址为准)。获奖证书须显示人员姓名。 (3)以上人员不得兼任。 (4)不符合上述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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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认证 (4分)
| 投标人获得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1.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2.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3.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4.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5.具有有效的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6.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7.具有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8.具有有效的售后服务认证(五星级)的,得0.5分。 备注:本项最高得4分。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有最新网址以最新网址为准)网页查询信息截图。 (2)不符合上述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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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服务方案评分标准(30分)
|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10分)
|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含对本项目项目管理工作中的项目进度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投资控制管理,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决算管理等)。 优:10分,良:9分,中:8分,没有相关内容: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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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实施方案 (10分)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实施方案(含对本项目的认识与理解、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质量及进度管控措施等)。 优:10分,良:9分,中:8分,没有相关内容: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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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实施方案 (10分)
| 造价咨询实施方案(含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针对各阶段的造价控制方法、措施,造价工作程序等)。 优:10分,良:9分,中:8分,没有相关内容: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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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珠江新城M4地块等权益建筑面积物业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总报价和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管理服务工作。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贵单位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 保证投标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职,全过程服务于本项目,在过程中非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不得更换。我司违反以上承诺的,同意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我方如果中标,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招标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向交易中心一次性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1
| 项目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
| 姓 名:
|
2
| 造价负责人
| 姓 名:
|
3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4
| 投标内容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5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6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7
| 投标总报价(元)
| 人民币:(小写) 元 人民币:(大写)
|
7.1
| 项目管理报价(元)
| 人民币:(小写) 元 人民币:(大写)
|
7.2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价(元)
| 人民币:(小写) 元 人民币:(大写)
|
7.3
| 全过程造价咨询报价(元)
| 人民币:(小写) 元 人民币:(大写)
|
注:1.投标总报价=项目管理报价+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价+全过程造价咨询报价,投标总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
相关附件:
补充公告.pdf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更新).pdf补充公告.doc珠江新城M4地块等权益建筑面积物业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监理)补充公告
珠江新城M4地块等权益建筑面积物业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监理)(项目编号:JG2026-11546),于2026年5月6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人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与修改。如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除本补充公告所列修改内容外,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一、项目名称变更
原项目名称:珠江新城M4地块等权益建筑面积物业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监理)
现项目名称:珠江新城M4地块等权益建筑面积物业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
二、对原招标公告相关内容修改
1. 招标公告第2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的第2.2.2点“招标内容”。
原文:2.2.2招标内容:负责提供珠江新城M4地块等权益建筑面积物业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
现文:2.2.2招标内容:负责提供珠江新城M4地块等权益建筑面积物业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
2.删除招标公告第2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的第2.2.2.4点“工程监理”。
原文:2.2.2.4工程监理:为项目提供工程监理服务,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实施“三控、两管、一协调、一安全”。
(1)质量控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检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与质量,对不合格的提出更换要求;提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通过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方式监督施工过程;验收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并对严重违规行为有权签发停工通知;最终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进度控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跟踪检查实际施工进度,进行动态对比分析;协调各相关方(如设计、施工)的进度管理工作,处理影响工期的各类问题。
(3)造价控制:进行工程计量,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合格工程量;审核施工单位的进度款支付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审查变更的合理性与费用;审核竣工结算文件,并协助处理工程索赔与反索赔事宜。
(4)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检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卫生设施,对不合格项提出改进要求;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合同与信息管理:处理工程变更、调解合同争议;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编写监理月报、日志和总结。
组织协调:协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各分包单位之间以及各专业交叉作业的界面问题,确保指令畅通、工作有序。
3.招标公告第2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的第2.2.4点“最高投标限价”修改如下:
原文:2.2.4最高投标限价:1920.08万元。其中:
(1)项目管理最高投标限价:592.00万元;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最高投标限价:59.20万元;
(3)全过程造价咨询最高投标限价:433.28万元;
(4)工程监理最高投标限价:835.60万元。
备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或项目管理报价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价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报价或工程监理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现文:2.2.4最高投标限价:1084.48万元。其中:
(1)项目管理最高投标限价:592.00万元;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最高投标限价:59.20万元;
(3)全过程造价咨询最高投标限价:433.28万元。
备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或项目管理报价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价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4.删除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3.3点。
原文: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①投标人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申请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5.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3.4点修改如下:
原文:3.4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现文:3.4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要求:
6.删除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3.4.3点。
原文:3.4.3监理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以下资格:
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监理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六个月(即2025年11月-2026年4月)监理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不含子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
备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执业证书及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监理负责人要求的备案证明资料。
7.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
三、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
1.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资格评审标准”,条款修改如下: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
现文: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意思清楚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以《投标函》为评审依据)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造价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企业信息登记
| 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
投标人声明
|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
投标人声明
| 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投标人声明》为评审依据)
|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为评审依据)
|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
(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60分)”,条款修改如下: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二。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
(2)“服务方案评分标准(30分)”,条款修改如下: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二。
4.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三。
四、本项目合同有调整,详见随同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合同文件。
五、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六、本项目具体招标投标日程及场地安排已调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三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三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珠江新城M4地块等权益建筑面积物业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如我司中标,我司将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作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我司自行承担。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2026年 月 日
附件二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 (1)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60分)
| 类似业绩 (3分)
| 1.项目管理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承接过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或代建)项目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承接过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3.造价咨询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承接过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备注:本项最高得3分。 (1)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若合同不能反映投资金额,投标人另须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2)时间、投资额以合同为准。同一项目业绩仅计算一次得分。 (3)不符合上述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获奖情况 (6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或代建)项目业绩获得工程质量奖项的情况: 1.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6分; 2.获得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3分; 3.获得市级(含副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分。 备注:本项最高得6分。 (1)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原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省、市级奖项指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工程质量奖(包括优质结构奖)或优质工程评价或质量评价优良或质量水平评价A级(或以上),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装修、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只计算房建类工程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港口航道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2)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批文扫描件。日期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或获奖批文公布日期为准。 (3)由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批文还需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己登记备案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有最新网址以最新网址为准)。 (4)“子项”中的各类奖项对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取一次,不重复计分。 (5)不符合上述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企业荣誉 (10分)
|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优秀单位(获奖类别为“交易项目响应方”)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的,每项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备注:本项最高得10分。 (1)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2)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优秀单位:以省级(或以上)公共资源交易联合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3)工法证书:以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 (4)不符合上述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企业技术能力 (16分)
|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科技创新先进企业的,每项得1.5分,本小项最高的6分。 备注:本项最高得16分。 (1)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2)科学技术奖项:以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若颁发单位是行业协会(学会),还需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己登记备案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有最新网址以最新网址为准)。 (3)科技创新先进企业:以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若颁发单位是行业协会(学会),还需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己登记备案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有最新网址以最新网址为准)。 (4)不符合上述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 (10分)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情况: 1.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得1分; 2.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的得1分; 3.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的得1分; 4.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的得1分; 5.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专业)的得1分; 6.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7.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曾获得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备注:本项最高得10分。 (1)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相关证书扫描件(若相关证书为注册类,则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②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即2026年4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不含子公司)购买的社保证明。 (2)科学技术奖项以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清晰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若颁发单位是行业协会(学会),还需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己登记备案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有最新网址以最新网址为准)。获奖证书须显示人员姓名。 (3)不符合上述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拟派服务团队(除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 (11分)
|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负责人1名(本小项最高得2分): ①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得0.5分; ②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专业)的得0.5分; ③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④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0.5分。 2.项目管理技术负责人1名(本小项最高得5分): ①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得1分; ②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的得1分; ③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的得1分; ④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专业)的得1分; ⑤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⑥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0.5分。 3.造价技术负责人1名(本小项最高得4分): ①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得0.5分; ②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的得0.5分; ③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的得1分; ④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专业)的得1分; ⑤具有建筑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⑥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0.5分。 备注:本项最高得11分。 (1)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相关证书扫描件(若相关证书为注册类,则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②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即2026年4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不含子公司)购买的社保证明。 (2)科学技术奖项以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清晰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若颁发单位是行业协会(学会),还需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己登记备案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有最新网址以最新网址为准)。获奖证书须显示人员姓名。 (3)以上人员不得兼任。 (4)不符合上述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管理体系认证 (4分)
| 投标人获得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1.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2.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3.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4.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5.具有有效的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6.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7.具有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8.具有有效的售后服务认证(五星级)的,得0.5分。 备注:本项最高得4分。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有最新网址以最新网址为准)网页查询信息截图。 (2)不符合上述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2.2.4 (2)
| 服务方案评分标准(30分)
|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10分)
|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含对本项目项目管理工作中的项目进度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投资控制管理,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决算管理等)。 优:10分,良:9分,中:8分,没有相关内容:0分。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实施方案 (10分)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实施方案(含对本项目的认识与理解、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质量及进度管控措施等)。 优:10分,良:9分,中:8分,没有相关内容:0分。
|
造价咨询实施方案 (10分)
| 造价咨询实施方案(含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针对各阶段的造价控制方法、措施,造价工作程序等)。 优:10分,良:9分,中:8分,没有相关内容:0分。
|
附件三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珠江新城M4地块等权益建筑面积物业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总报价和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管理服务工作。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贵单位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 保证投标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职,全过程服务于本项目,在过程中非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不得更换。我司违反以上承诺的,同意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我方如果中标,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招标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向交易中心一次性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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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
| 姓 名:
|
2
| 造价负责人
| 姓 名:
|
3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4
| 投标内容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5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6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7
| 投标总报价(元)
| 人民币:(小写) 元 人民币:(大写)
|
7.1
| 项目管理报价(元)
| 人民币:(小写) 元 人民币:(大写)
|
7.2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价(元)
| 人民币:(小写) 元 人民币:(大写)
|
7.3
| 全过程造价咨询报价(元)
| 人民币:(小写) 元 人民币:(大写)
|
注:1.投标总报价=项目管理报价+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价+全过程造价咨询报价,投标总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
珠江新城M4地块等权益建筑面积物业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监理)补充公告
珠江新城M4地块等权益建筑面积物业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监理)(项目编号:JG2026-11546),于2026年5月6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人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与修改。如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除本补充公告所列修改内容外,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一、项目名称变更
原项目名称:珠江新城M4地块等权益建筑面积物业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监理)
现项目名称:珠江新城M4地块等权益建筑面积物业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
二、对原招标公告相关内容修改
1. 招标公告第2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的第2.2.2点“招标内容”。
原文:2.2.2招标内容:负责提供珠江新城M4地块等权益建筑面积物业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
现文:2.2.2招标内容:负责提供珠江新城M4地块等权益建筑面积物业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
2.删除招标公告第2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的第2.2.2.4点“工程监理”。
原文:2.2.2.4工程监理:为项目提供工程监理服务,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实施“三控、两管、一协调、一安全”。
(1)质量控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检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与质量,对不合格的提出更换要求;提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通过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方式监督施工过程;验收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并对严重违规行为有权签发停工通知;最终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进度控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跟踪检查实际施工进度,进行动态对比分析;协调各相关方(如设计、施工)的进度管理工作,处理影响工期的各类问题。
(3)造价控制:进行工程计量,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合格工程量;审核施工单位的进度款支付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审查变更的合理性与费用;审核竣工结算文件,并协助处理工程索赔与反索赔事宜。
(4)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检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卫生设施,对不合格项提出改进要求;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合同与信息管理:处理工程变更、调解合同争议;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编写监理月报、日志和总结。
组织协调:协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各分包单位之间以及各专业交叉作业的界面问题,确保指令畅通、工作有序。
3.招标公告第2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的第2.2.4点“最高投标限价”修改如下:
原文:2.2.4最高投标限价:1920.08万元。其中:
(1)项目管理最高投标限价:592.00万元;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最高投标限价:59.20万元;
(3)全过程造价咨询最高投标限价:433.28万元;
(4)工程监理最高投标限价:835.60万元。
备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或项目管理报价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价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报价或工程监理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现文:2.2.4最高投标限价:1084.48万元。其中:
(1)项目管理最高投标限价:592.00万元;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最高投标限价:59.20万元;
(3)全过程造价咨询最高投标限价:433.28万元。
备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或项目管理报价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价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4.删除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3.3点。
原文: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①投标人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申请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5.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3.4点修改如下:
原文:3.4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现文:3.4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要求:
6.删除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3.4.3点。
原文:3.4.3监理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以下资格:
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监理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六个月(即2025年11月-2026年4月)监理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不含子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
备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执业证书及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监理负责人要求的备案证明资料。
7.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
三、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
1.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资格评审标准”,条款修改如下: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
现文: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意思清楚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以《投标函》为评审依据)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造价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企业信息登记
| 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
投标人声明
|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
投标人声明
| 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投标人声明》为评审依据)
|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为评审依据)
|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
(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60分)”,条款修改如下: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二。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
(2)“服务方案评分标准(30分)”,条款修改如下: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二。
4.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三。
四、本项目合同有调整,详见随同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合同文件。
五、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六、本项目具体招标投标日程及场地安排已调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三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三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珠江新城M4地块等权益建筑面积物业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如我司中标,我司将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作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我司自行承担。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2026年 月 日
附件二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 (1)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60分)
| 类似业绩 (3分)
| 1.项目管理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承接过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或代建)项目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承接过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3.造价咨询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承接过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备注:本项最高得3分。 (1)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若合同不能反映投资金额,投标人另须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2)时间、投资额以合同为准。同一项目业绩仅计算一次得分。 (3)不符合上述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获奖情况 (6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或代建)项目业绩获得工程质量奖项的情况: 1.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6分; 2.获得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3分; 3.获得市级(含副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分。 备注:本项最高得6分。 (1)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原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省、市级奖项指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工程质量奖(包括优质结构奖)或优质工程评价或质量评价优良或质量水平评价A级(或以上),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装修、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只计算房建类工程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港口航道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2)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批文扫描件。日期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或获奖批文公布日期为准。 (3)由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批文还需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己登记备案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有最新网址以最新网址为准)。 (4)“子项”中的各类奖项对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取一次,不重复计分。 (5)不符合上述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企业荣誉 (10分)
|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优秀单位(获奖类别为“交易项目响应方”)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的,每项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备注:本项最高得10分。 (1)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2)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优秀单位:以省级(或以上)公共资源交易联合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3)工法证书:以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 (4)不符合上述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企业技术能力 (16分)
|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科技创新先进企业的,每项得1.5分,本小项最高的6分。 备注:本项最高得16分。 (1)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2)科学技术奖项:以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若颁发单位是行业协会(学会),还需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己登记备案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有最新网址以最新网址为准)。 (3)科技创新先进企业:以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若颁发单位是行业协会(学会),还需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己登记备案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有最新网址以最新网址为准)。 (4)不符合上述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 (10分)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情况: 1.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得1分; 2.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的得1分; 3.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的得1分; 4.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的得1分; 5.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专业)的得1分; 6.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7.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曾获得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备注:本项最高得10分。 (1)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相关证书扫描件(若相关证书为注册类,则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②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即2026年4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不含子公司)购买的社保证明。 (2)科学技术奖项以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清晰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若颁发单位是行业协会(学会),还需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己登记备案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有最新网址以最新网址为准)。获奖证书须显示人员姓名。 (3)不符合上述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拟派服务团队(除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 (11分)
|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负责人1名(本小项最高得2分): ①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得0.5分; ②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专业)的得0.5分; ③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④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0.5分。 2.项目管理技术负责人1名(本小项最高得5分): ①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得1分; ②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的得1分; ③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的得1分; ④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专业)的得1分; ⑤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⑥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0.5分。 3.造价技术负责人1名(本小项最高得4分): ①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得0.5分; ②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的得0.5分; ③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的得1分; ④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建筑专业)的得1分; ⑤具有建筑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⑥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0.5分。 备注:本项最高得11分。 (1)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相关证书扫描件(若相关证书为注册类,则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②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即2026年4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不含子公司)购买的社保证明。 (2)科学技术奖项以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清晰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若颁发单位是行业协会(学会),还需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己登记备案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有最新网址以最新网址为准)。获奖证书须显示人员姓名。 (3)以上人员不得兼任。 (4)不符合上述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管理体系认证 (4分)
| 投标人获得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1.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2.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3.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4.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5.具有有效的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6.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7.具有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8.具有有效的售后服务认证(五星级)的,得0.5分。 备注:本项最高得4分。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有最新网址以最新网址为准)网页查询信息截图。 (2)不符合上述要求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2.2.4 (2)
| 服务方案评分标准(30分)
|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10分)
|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含对本项目项目管理工作中的项目进度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投资控制管理,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决算管理等)。 优:10分,良:9分,中:8分,没有相关内容:0分。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实施方案 (10分)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实施方案(含对本项目的认识与理解、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质量及进度管控措施等)。 优:10分,良:9分,中:8分,没有相关内容:0分。
|
造价咨询实施方案 (10分)
| 造价咨询实施方案(含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针对各阶段的造价控制方法、措施,造价工作程序等)。 优:10分,良:9分,中:8分,没有相关内容:0分。
|
附件三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珠江新城M4地块等权益建筑面积物业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总报价和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管理服务工作。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贵单位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 保证投标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职,全过程服务于本项目,在过程中非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不得更换。我司违反以上承诺的,同意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我方如果中标,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招标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向交易中心一次性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1
| 项目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
| 姓 名:
|
2
| 造价负责人
| 姓 名:
|
3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4
| 投标内容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5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6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7
| 投标总报价(元)
| 人民币:(小写) 元 人民币:(大写)
|
7.1
| 项目管理报价(元)
| 人民币:(小写) 元 人民币:(大写)
|
7.2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价(元)
| 人民币:(小写) 元 人民币:(大写)
|
7.3
| 全过程造价咨询报价(元)
| 人民币:(小写) 元 人民币:(大写)
|
注:1.投标总报价=项目管理报价+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价+全过程造价咨询报价,投标总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