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2026-2027年1、2号锅炉脱硝催化剂更换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PHDC-ZB0241
标段/包名称
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2026-2027年1、2号锅炉脱硝催化剂更换物资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
PHDC-ZB0241
有效起始日期
2026-05-22 15:00:00
有效截止日期
2026-06-05 12:00:00
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获取信息登记表-2026-2027年1、2号锅炉脱硝催化剂更换物资采购项目.docx
一、招标条件
本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2026-2027年1、2号锅炉脱硝催化剂更换物资采购项目已获项目审批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平海发电公司现有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均已投产运营。其中,1号机组于2010年10月4日投产,2号机组于2011年4月28日投产
。1、2号机组烟气脱硝系统均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工艺,与机组同步投运。根据在役催化剂活性检测结果,为确保机组环保排放达标,计划分别于2026年对2号机组第二层催化剂、2027年对1号机组第三层催化剂进行更换。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1、2号锅炉脱硝催化剂的供货(含催化剂模块、催化剂元件、不锈钢网框、密封装置、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其设计、制造、工厂检验、出厂包装、装车、运输(含运输保险,运至招标人现场指定地点,不含现场卸车)、安装现场指导、调试配合、性能考核配合、技术资料交付、技术服务、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投标人须对以下两部分内容进行报价,不可拆分:
第一部分:2号锅炉脱硝第二层催化剂更换
采购平板式催化剂,2个反应器共计216块,总体积271.4m³~285m³。
第二部分:1号锅炉脱硝第三层催化剂更换
采购平板式催化剂,2个反应器共计216块,总体积334.83m³~350m³。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特别说明:投标人负责将货物运输至招标人现场指定地点。催化剂模块的现场卸车工作及现场拆装工作均由招标人另行委托,不属于本次招标及报价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3.工期要求:
第一部分(2号炉):投标人所供催化剂须在2026年10月前具备发货条件。具体停机时间以调度批复为准,招标人将提前20天以上通知发货。
第二部分(1号炉):投标人所供催化剂须在2027年1月前具备发货条件。具体停机时间以调度批复为准,招标人将提前20天以上通知发货。
投标人须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将货物运抵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工地现场指定地点。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能力,包括必需的设备设施、施工力量、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投标期间资产未被重组、或被接管或被冻结。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行为。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如发现存在上述关联关系且均参与投标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7)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和信息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开标中标后以违法骗取中标处理。
(8)禁止参与投标之范围:
①被招标人或被招标人投资方(含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或灰名单的,且在禁止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
②投标人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的;
③投标人曾单方面无故不履行合同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
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曾在合同履行期内供货、服务或工程质量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
⑤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曾在合同履行期内供货、服务或工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或单方面毁约,导致直接或间接给其他企业带来严重影响的;
⑥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未解决诉讼纠纷的公司及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
(9)投标人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在同类项目中无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不得有不良业绩。
(10)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1)本项目催化剂指定短名单为: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山西普丽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三菱动力(日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迪诺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华电青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短名单排名不分先后)。投标人须从上述短名单中选择投标品牌。
(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5月22日15时至2026年6月5日12时
2.获取方式:邮件(招标人发送投标人报名时指定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10时
2.递交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递交投标文件:
(1)于开标前在开标地点当场提交;
(2)通过顺丰快递邮寄递交,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自行承担邮寄风险及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3.开标时间:2026年6月16日10时
4.开标地点: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会议室
七、其它
1.招标公告日期及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1)公告时间:2026年5月22日15时至2026年6月5日12时
(2)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能源商务网、网络,所有信息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布为准。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三点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1)自行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能源商务网、网络下载《招标文件获取信息登记表》。
(2)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或其他招标人认可的形式提交招标文件获取信息登记表(邮件命名要求:例“招标文件获取+XXX公司+项目名称”,内容包括盖章pdf格式扫描版一份和word格式可编辑电子版一份),经招标人确认后发送招标文件。
(3)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获取资格将被取消。如招标人提出要求,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本公告第九条所列联系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招标人收到异议后3日内书面答复,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海镇碧甲村
联 系 人:罗丽霞
电 话:0752-8318826
邮 箱:
phdczbfb@163.com 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