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 | 南县殡仪馆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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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5-22 | ||||||||||||||||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子包数量 | 1 | ||||||||||||||||
| 是否远程异地评标 | 否 | ||||||||||||||||||
| 公告内容 | 交易公告南县殡仪馆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项目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5月22日 南县民政局的南县殡仪馆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项目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南县财采计[2026]-0521-1,委托代理编号:HNYG-NX-260501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南县殡仪馆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南县财采计[2026]-0521-1 3. 采购项目编号:HNYG-NX-260501 4.项目负责人:张光辉 5. 联系电话:18975373578 6.采购预算:1000000.00 元 7、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原件(申请人为联合体形式的提供); 5、其他说明: (1)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采购人支付服务费最高限价:12000.0元。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06-03 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县民政局 地 址:南县南洲镇兴盛大道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1807378677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兴盛西路20号 联系人:张光辉 邮编:413200 电话:18975373578 传真:073752390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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