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v-2187ffc6=''>古田县鹤塘镇人民政府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鹤塘镇工业区及外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鹤塘镇芝山片区详细规划修编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鹤塘镇工业区及外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鹤塘镇芝山片区详细规划修编服务。
2.项目编号:MZGC-ZFCG-GT-2026005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采购标的金额
| 最高限价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1-1
| 鹤塘镇工业区及外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鹤塘镇芝山片区详细规划修编服务
| 否
| 1项
| 350000
| 35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信用记录,(合同包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
。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 特定条件:
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 (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 (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①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供应商须具备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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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6.1、磋商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 21 日至2026年 5月 27 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8:00~12:00时,14:30~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
6.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须按公告提供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FJMZZB@163.COM),获取报名缴费账户信息。纸质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磋商采购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寄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7、磋商时间:2026年 6月 01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请投标代表提早前往。
8、磋商时间及地点:2026年 6月 01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随行易交易(宁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2幢18楼。)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采购人:古田县鹤塘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德市古田县鹤塘镇鹤兴街128号
联系人: 彭女士
联系电话: 13859638221
代理机构: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建瓯市建贸路187号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15659332988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