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浙江金华金东区装修垃圾资源再利用项目配电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浙江 金华
发布时间:2026-05-22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东区装修垃圾资源再利用项目配电工程,招标人为金华市金东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1家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金东区装修垃圾资源再利用项目配电工程,招标控制1833782元;配电容量3200kVA(2*1600kVA)。本期新装1600kVA变压器2台,新装高压配电柜6面,低压配电柜14面。新设ZC-YJV22-8.7/15kV-3*150高压进线柜电缆约480米,新设ZC-YJV22-8.7/15kV-3*95高压出线电缆2根共计约30米,本期配电房基础和高压电缆管道新建等。
2.招标范围:金东区装修垃圾资源再利用项目配电工程施工图纸范围的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及图纸,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工程建设地点:金东区江东镇雅湖村;
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完成节点以配电房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通电为准;第二阶段: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采购人按总体计划另行通知,完成节点以本工程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通电为准。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或原有效期内的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连续3个月(2026年2月、2026年3月、2026年4月或更近)及以上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三)其他: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
6.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7.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8.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9.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10.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11.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6、7、8、9、10这五条要求的承诺书。
12.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单位都符合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3.标书费:人民币200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4.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交易方式,投标人须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CA加密上传,逾期系统将关闭上传提交通道。
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不见面直播开标室一。
3.开标形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在线直播的形式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地点,在开标后规定时间(一个小时内)远程在线进行CA解密投标文件,并通过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观看开标过程直播,同时参与在线交互。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3.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注:供应商账户汇出(户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
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八、公告发布媒体:。
九、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其他事项:
1、招标单位:金华市金东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170571
2、代理机构
招标机构名称: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1951134729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的,请通过查阅“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手册。或拨打咨询热线0579-82056409/82050556/82058928。CA锁相关问题咨询杭州天谷客服(人工):400-087-8198。
未开始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