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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集团江苏兴化莲溪湖地项目2号地块室内水电及消防安装工程专业招标

公告-招标公告
中交集团
发布时间:2026-05-2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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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兴化莲溪湖地项目2号地块室内水电及消防安装工程专业招标
项目编号:GK2026042900152497(试)
发布时间:2026-05-22 11:00:00
发布单位:莲溪湖2号、3号地块开发项目代建代销+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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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江苏兴化莲溪湖地项目2号地块室内水电及消防安装工程专业招标
公告内容:江苏兴化莲溪湖地项目2号地块室内水电及消防安装工程专业招标(项目名称)2号地块室内水电及消防安装工程(包件名称)
房建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2026042900152497(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兴化莲溪湖地项目2号地块室内水电及消防安装工程专业招标(项目名称)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房建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
建设规模: 本工程位于江苏省兴化市,项目总用地约93亩,商品住宅开发及相关配套,住宅总建筑面积约9.4万平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4.78万平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6万平米。
其他: 无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莲溪湖2号、3号地块开发项目代建代销+EPC工程总承包项目2号地块室内水电及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包括机电安装管线预埋;地下车库与住宅范围内的给排水、弱电、强电、消防工程(含人防部分机电安装)、临时用电、临时用水、太阳能安装等工程,含抗震支架,调试等工作;确保车库与住宅毛坯的机电安装工程验收通过。
包件划分:    不分包件             。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6月25日。
2.3其他: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其他要求: 无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emp.iccec.cn/ )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05  月  22 日 11 时00分至  2026 年 05  月  29 日  09 时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6  月  03  日  14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莲溪湖2号、3号地块开发项目代建代销+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
联系人:程工
电 话:15937618414
传 真: / 
电子邮件:2817694736@qq.com
网 址:https://emp.iccec.cn/
10.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等级资质,以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级资质,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信誉要求:无不良信用记录。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具体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及在岗要求如下,且要求所提供人员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负责人:1名,工作年限3年以上,具有相关施工业绩。
技术负责人:1名,工作年限3年以上,具有相关施工业绩,具有中级职称。
安全负责人:1名,工作年限2年以上,具有相关施工业绩,具有安全类证书。
财务负责人:1名,工作年限3年以上,具有相关施工业绩。
其他管理人员:包括材料员1名,工作年限2年以上,具有相关施工业绩。
                              质量员1名,工作年限2年以上,具有相关施工业绩。
                              班组长1名,工作年限2年以上,具有相关施工业绩。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规格、单位及最低数量要求如下:
配线架压线工具:规格按需,单位为套,最低数量1套。
剥线器:规格按需,单位为件,最低数量1件。
钻孔机:规格按需,单位为台,最低数量1台。
万用表:规格按需,单位为台,最低数量1台。
电工组合工具:规格按需,单位为套,最低数量1套。
注1:_1.设备年限均需在5年内。在施工过程中,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但不局限于以上设备及数量,应根据各阶段施工需要,及时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补充和调整。投标人须参考设计图纸,施工所需的具体数量、规格、型号以设计图纸要求为准。
2.其中常规机械设备进场时出厂年限应小于5年,船舶船龄应小于10年,特种设备中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架桥机进场时使用年限不得超过3年。
3.特种设备进场前需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特种设备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备,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资格证件。

                2026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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