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质等级要求 |
|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 业绩要求 |
|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污水处理(含新建或维修维护)项目业绩。 |
| 信誉要求 |
| 近 1 年(2025年5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污水处理系统代维服务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污水处理系统代维服务合同被解除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服务方案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文件中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质量要求、服务期限等内容;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的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人提供和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填报的服务地点地址相同的证明材 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费用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服务方案:50分 其他因素: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40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3.6.1 | 信息查询 | 本款修改为: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截图并更新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2.2.4(1)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 服务方案 | 50分 | 1.对本项目的认知及理解; | 10分 | 对本项目的认知及理解案简单、组织措施一般得6.0分; 对本项目的认知及理解较到位,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6.1-8.0分; 对本项目的认知及理解保障措施完善且可操作性强得8.1-10.0分。 | |
| 2.总体服务方案; | 10分 | 服务方案满足基本要求,思路一般6.0分; 服务方案基本较合理、措施保障较有力,思路合理得6.1-8.0分; 服务方案合理、措施保障有力,思路清晰,全面符合项目要求得8.1-10.0分。 | |||
| 3.工作质量控制方法及措施 | 10分 | 工作质量控制方法及措施措施一般得6.0分; 工作质量控制方法及措施较合理,全面6.1-8.0分; 工作质量控制方法及措施合理、全面得8.1-10.0分。 | |||
| 4.工作进度安排 | 10分 | 工作进度安排措施一般6.0分; 工作进度安排较合理,可行6.1-8.0分; 工作进度安排措施完善、合理、可操作性强8.1-10.0分。 | |||
| 5.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10分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措施一般6.0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较合理,可行6.1-8.0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措施完善,可操作性强8.1-10.0分。 | |||
| 2.2.4(2) | 评标价 | 4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4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 2.2.4(3) | 其他因素 | 业绩 10分 | 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4分。 投标人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