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煤泥^4000大卡 | 煤炭 | 13000.000 | TO | 承兑或电汇 | 阳泉冀东 |
| 一、项目内容:煤泥(热值Qnet.ar≥4000大卡) 二、项目需求单位: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三、供应要求 1、按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要求的时间、数量进行供货。 2、供货过程中,承运方应对运输物资采取妥善的安全保管措施,运输时保证物资安全,供货方需提供有效的防雨、雪,保质量措施。 3、遵守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现场管理和安全、环保要求。 4、运输车辆:承运车辆为标载车,供应车辆需执行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 5、请报价时务必将报价单(需盖章且法人或委托人签字)上传至附件中,报价附件作为评判依据。询价开标后不得修改或再次报价,未上传报价单或报价单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投标,上传报价单报价与平台报价不一致的以盖章报价单为准。 6、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活动。 8、报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真实填报价格和数量,不得盲报或刻意报低价。中标单位在生产期间保证原燃材料符合质量要求如因质量频繁波动,杂物造成生产系统堵磨、设备受损的或者断供,断货造成设备非正常停机的视为违约,赔偿相应的生产、设备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其停进、进行整改违。同时接受企业安全、环保、设备等相关制度考核。 四、数量:预估13000吨,日实际需求量根据生产需求执行,结算数量:以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厂内汽车过磅数量为准。 五、质量标准:水份≤13%,粒度≤30mm,热值Qnet.ar≥4000大卡,全硫St.ad≤2.0% 考核条款:每天一批次考核: 1、当热值3500大卡≤ Qnet.ar<4000大卡时,每降低1大卡,每吨按含税包干单价÷4000大卡*2金额扣款;当热值3000大卡≤ Qnet.ar<3500大卡时,每降低1大卡,每吨按含税包干单价÷4000大卡*2.1金额扣款;当热值 Qnet.ar<3000大卡时,每降低1大卡,按含税包干单价÷4000大卡*2.2金额扣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进并调整产地; 2、若水份>13%,结算时刨除多余水份后结算(计算公式:到厂落地价*【总吨位-总吨位*(1-实际水份)/0.8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进并调整产地; 买方均有权拒收、停进或退货,并要求卖方整改:粒度>110mm、全硫St.ad>2.0% 六、付款方式:银行存款或承兑汇票(次月支付当月实际发生量总金额的80%,第三月支付结算后剩余全部金额。) 七、供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八、1、如在供货期间,供应量不能满足的,须提前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 买方。如造成断料影响,买方有权在当月结算时扣除 5000 元/次进行处罚; 2、卖方实际进场物料如果与合同订单物料不相符,买方有权当月结算时扣除 5000 元/次进行处罚。 3、买方提前5天通知卖方备货,卖方应充分考虑道路、天气等影响因素,准时、准量供应,若在规定时间供应物料量不足或超上限供应,买方有权当月结算时扣除 500 元/次进行处罚。 4、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出现以下情况: 一、中标后拒绝签订买卖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不能供应合格标的物, 三、未按规定要求供货,扣除保证金。 5、当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标的物市场价格、运费大幅波动,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认为现有价格无法继续执行时,该方有权利向另一方提出价格调整,双方未能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买方有权解除合同,重新询价。 6、如遇重污染天气等交通管制情况,供应车辆需执行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 7、标的物要求不得混料、配料,供应必须为单一煤种。 8、此标中质量要求--热值为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