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ZJ2026BJ1017009 |
|---|---|
| 项目名称 | 北京朝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公众责任险项目 |
| 中介服务事项 | 其他 |
| 投资审批项目 | |
| 项目规模 | |
| 项目所在辖区(北京市区) | 朝阳区 |
| 项目业主 | 北京朝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业主单位联系人 | 刘女士 |
| 业主单位联系电话 | 01065090851 |
| 服务内容(项目内容) | 1. 北京朝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隶属于北京市朝阳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是一家集物业管理、清洁服务、保安服务、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等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国有企业。北京朝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办公楼和住宅项目总面积达到322810.82平方米,车位数量473个,电梯8部。 2.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列明的场所范围内,在从事经营活动或自身业务过程中因过失导致意外事故发生,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并且受害方在保险期限内首次提出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下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3. 保险责任除主责条款外须附加停车场责任;营业场所内由于上下水、消防管道的管、栓、阀门等堵塞、破裂、渗漏、损坏责任;电梯、升降机责任;火灾、爆炸、烟熏及水损责任;灭火所致水损责任;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导致的三者损失责任;自然灾害责任;承租人(包含业主房屋)责任;人身侵害责任;建筑物改变责任;广告及装饰责任;急救责任;货物装卸第三者责任。 4. 公众责任险报价单需列明保险范围、保险责任、赔付标准,免赔约定等内容。 5. 公众责任险报价,按照一年期限进行报价。 |
| 资金来源 | 其他资金 |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1、参选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进行网上登记,并纳入政府采购名单; 3 、参选响应截止时间前 3 日前通过 “ 信 用 中 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参选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选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5、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加比选。 |
| 中选时间 | 2026年05月22日 |
| 中选金额(万元) | 14 |
| 情况说明 | |
| 中选中介机构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 中选机构机构地址 | |
| 中选结果公告公示期 | 1工作日 |
| 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