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发布日期:2026-05-22
服务热线:400-870-5191
投标邀请书招标项目编号:FJZH(ND2026)宁字第07号
致:福建冠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友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匡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虎贝支行营业网点形象改造工程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招标人为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虎贝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0629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改造严格按照我行网点标准化形象规范实施,主要内容包括:
1.地面拆除与翻新、墙面修缮、天棚乳胶漆粉刷;
2.现金柜、引导台、非现金桌、填单台等柜台制作安装;
3.背景墙、外立面装饰、铝塑板、不锈钢饰面、灯箱、LOGO字制作安装;
4.室内外形象标识、金属踢脚线、线性灯、LED灯带等亮化升级;
5.原有设施拆除、垃圾清运、施工保洁及材料运输;
6.水电线路改造、UPS插座、网络插座、灯具安装等电气工程;
7.全部工程符合国家装修规范、消防安全及我行VI视觉标准。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0629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合同签订后按招标约定完成全部施工、验收及现场清理,施工期间避开客流高峰,保障网点正常营业秩序 ;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材料与工艺符合国家装饰装修规范、消防及电气安全要求,外观整洁、标识规范、结构牢固,质保期满足相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可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庭小区一期2幢101)提交确认函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1.5%),发包价为182573.73元。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6月04 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庭小区一期2幢101;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当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21号
联系人:谌洪建
电话:1386033665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庭小区一期2幢101
联系人:陈嘉丽
电话:0593-2705588
监管部门: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发布公告网站
(1)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3)宁德农商银行官网http://www.fjnx.com.cn/ndnsh/index/index.html
公告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