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白云国家森林公园东入口公共空间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浙鼎建招[2026]094号
1.招标条件
丽水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丽水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丽水绕城路北、白云国家森林公园南侧地块。
2.2工程费用:约8400万元。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共涉及3栋楼及室外部分,其中1#楼共计三层,一层面积约6483.28㎡,二层面积约3158.5㎡,三层面积约1253.74㎡;2#楼共计五层:一层面积约1039㎡,二层面积约992.26㎡,三层至五层面积约525.78㎡;3#楼共计二层,一层面积约1248.75㎡,二层面积约651.85㎡。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涉及两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项目设计,包括整体方案设计(含方案的优化、修改、完善、报批、估算编制)、整体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汇总、概算调整、初步设计深度须满足招标人要求)、基础装修(硬装部分)施工图设计、配合发包人编制EPC招标中发包人需的设计相关文件,并做好后续设计衔接服务工作及所有相关配合工作等。
设计部分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费用计入本次报价。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招标人需另外委托的专业设计。
第二部分:项目运营方案编制(具体要求以招标人确定的为准)。
2.5服务期限:
项目设计:合同签订并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7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并经招标人确认后10日历天内完成基础装修(硬装部分)施工图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基础装修(硬装部分)施工图经图审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后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改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的正式基础装修(硬装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基础装修(硬装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不得超过2026年7月30日]。
(2)运营方案编制:按招标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方案编制及修改。
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1)具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4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
□3.6 / 。
其他: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定标方式
? 5.1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进入定标程序的单位(中标单位除外)的投标文件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经济补偿费的支付标准:人民币2万元(含税)。
6.3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支付对象:由招标人支付。
6.4技术成果补偿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且收到补偿对象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一次性支付,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6.5获得技术成果补偿费(包括自动放弃的)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网上下载:2026年05月22日起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lsygcg.com/)上发布并供下载。
7.2费用:150元(阳光采购平台支付平台使用费并下载招标文件为报名成功)。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正式供应商,未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ygcg.com/)注册成为正式投标人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lsygcg.com/)办事指南操作,注册咨询电话:4009280095 分机号拨5。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绿谷信息产业园 2 号楼(南面)2 楼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2号
联系人:叶慧松、徐小庆 、徐翔
电 话:0578-211165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1楼
联系人:林秋丽、蓝浩、沈诗玲、雷招华
电 话:0578-2571155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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