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拟对莲花街道市容巡查勤务模式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莲花街道市容巡查勤务模式 合同金额(元):59224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福田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将付款方式修改为: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分阶段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自服务期开始后满两个月,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6.3%。 (2)自服务期开始后满四个月,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03%。 (3)自服务期开始后满六个月,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03%。 (4)自服务期开始后满八个月,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03%。 (5)本合同服务期结束,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8.61%。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文件相关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田区莲花街道景田路6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83941762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