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全厂安全警示标识制作公开询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单位: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
2、工程/服务名称: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全厂安全警示标识制作。
3、项目概况:伊泰集团成立于1988年3月,是以煤炭生产、运输、销售为基础,集铁路、煤化工为一体,以房地产开发、现代农牧业为互补的大型清洁能源企业。公司发起成立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B股)上市。伊泰集团在2024年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449位,在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排名第227位。截至目前,伊泰集团共有直接和间接控股子公司74家,总资产超过1000亿元,员工6300多人。业务分布已延伸至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新疆、海南、四川等20多个省区市及香港地区。公司被国家原煤炭工业部评为“现场管理最佳企业”,荣获全国煤炭工业优秀企业“金石奖”;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联合评为“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联合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被中央文明办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是全国首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五次荣获“中华慈善奖”,荣获“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并获得“第四届中国工业大奖表彰奖”和内蒙古自治区首届“主席质量奖”、首届“慈善奖”;以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基液体燃料合成浆态床工业化技术”为核心的“4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成套技术创新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一期16万吨年煤制油工业化示范项目总投资37.7亿元,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16万吨油品及化工品。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工业园区。
二、建设地点: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三、采购内容及其他要求: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全厂安全警示标识制作。(详见技术规格书)
四、标段划分:本工程按
(1)个标段进行发包。
五、服务期限要求:收到定标通知书之日起20天内完成。
六、验收标准:必须满足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七、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当地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范围应覆盖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须具备相关标识制作维护、更换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需提供一份近三年标识制作业绩。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报价原则: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标识牌制作、设计、安装、水费、电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涉及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固定总价,固定总价结算时不做调整。
2、付款方式:
施工作业完毕,验收合格,施工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费用的90%,剩余费用的10%作为质保金,正常运行1年后支付。
九、采购人最高限价:不设置。
十、其它事宜
1、最终中标结果不公示。
2、中标人与报价方签订经济合同后,参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的方式分段收取。即:在各中标金额区间乘以相应费率后之总和即为招标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支付。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 工程招标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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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以下
| 1.2%
| 1.5%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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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00
| 0.8%
| 0.8%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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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0
| 0.5%
| 0.5%
| 0.3%
|
5000—10000
| 0.3%
| 0.25%
| 0.1%
|
10000-50000
| 0.1%
| 0.1%
|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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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100000
| 0.05%
|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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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以上
| 0.01%
|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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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每个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500 万元×1.2%=6 万元
(1000-500)×0.8%=4 万元
(5000-1000)×0.5%=20 万元
(10000-5000)×0.3%=15 万元
合计收费=6+4+20+15=45 万元
十一、报价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即开标时间)时间:2026年6月9日上午10: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伊泰智慧采购供应链管理平台。
注: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中的报价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至报价单。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明亮 电话:1580485604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6层
联系人:于涛 电话:15847421558
邮箱:ctytmzy@163.com
十三、中标后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以下要求办理: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1540 0205 7353
行号:1041 9101 4056
十四、阳光廉洁声明
伊泰集团以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供应商的合作秉承“诚实守信、廉洁公正”的理念。禁止供应商向我司员工提供任何礼品、回扣或其他形式的利益。员工出差食宿、交通均由员工自行承担,禁止由供应商支付。如发现我司员工存在“吃拿卡要”或者其他不廉洁行为,请立即通过以下渠道举报,我司将严肃处理并对供应商的正当举报予以保护及奖励。
供应商串通报价、以报备形式锁定价格,违法廉洁阳光要求,将会导致双方合作立刻终止,追究法律责任,并列入伊泰集团对外公开的黑名单。
监督电话:0477—8565924 邮箱:
yitaigroup2023@163.com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5月21日
第二章 报价文件格式
一、法人代表授权书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的 (项目、标的名称) 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签字盖章后生效,在贵公司收到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授权代表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附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身份证号: ______
部门: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一览表及附表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税金(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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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期限: 2、服务地点: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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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标识牌制作、设计、安装、水费、电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涉及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固定总价结算时不做调整。 2、小数点后保留2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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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报价项目
| 不含税报(元)
| 税率(%)
| 税金(元)
| 含税报价(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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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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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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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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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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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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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报价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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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三、资格审查资料
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书、项目服务团队成员负责人、技术人员职称、企业业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