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叶县公安局人像识别、治安监控、智能卡口及后端综合管理平台等系统维保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6-21 | |||||||||||||||
| 2、项目名称:叶县公安局人像识别、治安监控、智能卡口及后端综合管理平台等系统维保费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955,000.00元 | |||||||||||||||
| 最高限价:95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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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项目概况:主要内容包括人像识别、治安监控、智能卡口及后端综合管理平台等系统维护保养费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5.4维保期限:本次维保为期1年; 5.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6维护地点:叶县辖区内采购人指定维护地点;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电子印章,格式自拟)。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加盖电子印章); 3.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电子印章)。 3.5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6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截图,若有不良记录,取消其投标资格。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5月25日 至 2026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http://ggzy.pds.gov.cn) |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0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0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监督部门:叶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2316208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叶县公安局 |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 | |||||||||||||||
| 联系人:柴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5-3649057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8号2号楼2单元16层1614号 | |||||||||||||||
| 联系人:李女士 | |||||||||||||||
| 联系方式:15225065932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
| 联系方式:152250659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