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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略阳县林木种苗工作站略阳县国家杜仲良种基地2026年林木良种培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陕西 汉中
发布时间:2026-05-21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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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阳县国家杜仲良种基地2026年林木良种培育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0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Y-2026-139
项目名称:略阳县国家杜仲良种基地2026年林木良种培育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阳县国家杜仲良种基地2026年林木良种培育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阳县国家杜仲良种基地2026年林木良种培育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22日 至 2026年05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U盘2份(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文件内容保持一致)。纸质响应文件均须A4纸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
  注意事项: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阳县林木种苗工作站
地址:略阳县接官亭镇
联系方式:0916-4911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和西环路十字天汉龙城三楼301室
联系方式:0916-88198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峥
电话:0916-8819887
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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