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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碳中和政府采购建筑浙江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缤纷西苑17-18幢1-2层房屋(缤纷农贸市场)4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2026-05-22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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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出租持有的房屋,并通过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杭交所”)(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如选择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方式实施房屋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杭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实施办法》、《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采用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时适用)6、我方承诺,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7、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 标的名称
|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缤纷西苑17-18幢1-2层房屋(缤纷农贸市场)4年租赁权
| 标的编号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5-22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6-05-28
| 出租底价
| 770000.00 元/年
| 房屋所在地区
| 浙江省,杭州市,市辖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
| 联系人
| 徐小姐、楼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1-85085592、0571-85085368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泛海国际中心A座27楼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其他披露事项
|
1、出租房屋为位于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缤纷西苑17-18幢1-2层的商铺,面积为3955.46平方米。该房屋无产权证,根据滨江区财政局出具的《关于同意无偿划转安置房小区商业配套用房的批复》,该房屋归杭州市滨江商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有。该房屋由杭州市滨江商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租赁给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西兴街道办事处,现由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西兴街道办事处对外招租,成交后承租方与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西兴街道办事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出租房屋四至界限由出租方现场指界,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租赁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租赁房屋质量、具体位置、房屋面积和土地面积等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租赁房屋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3、出租房屋目前存在小租户租赁状态,不涉及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成交后,承租方自行与小租户重签合同或者清退,清退涉及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出租条件
| 出租底价
| 770000.00元/年
| 出租面积(㎡)
| 3955.46
| 租赁期
| 4年
| 起租日
| 以实际交付次日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支付要求
| 一年一付 先付后用。提前一个月支付。
| 租金调整方式
| 年租金次年不递增,第三年、第四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
|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 人民币10万元
|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 出租用途要求
| 农贸市场经营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承租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材料;并在《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材料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在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市场所有摊位费、水电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收取和管理。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自负盈亏,承租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所得税、水电费、设施维护费等)、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电费含公摊电费)、垃圾清运费等与使用租赁房屋相关的全部费用。
(4)出租方定期对承租方进行考核,考核办法由出租方制定,具体考核办法由出租方根据实际情况具体作调整;如考核不合格,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无需向承租方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5)承租方对经营户的招商方式、招租方式须经出租方同意,招租方案中须明确经营户摊位不得转租、转包、转让等,即经营户仅能自己经营使用。
(6)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市场摊位的硬件布置,不得在原装修、设计、业态上改变风格布局。
(7)租赁期内,承租方每年投入的运营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资金用于市场运营(包含员工工资等)、维护市场内各类硬件设施等,并于每两个租赁年度届满后向出租方提交相关资金投入凭证并接受出租方指定审计单位的审计;承租方投入的运营资金未达前述约定金额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未足额部分资金并支付年度租赁费的20%作为违约金。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投入的设备、设施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不得拆除,且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8)租赁房屋区域的现有垃圾清运服务协议至2026年12月14日止,服务费用为每月2500元,该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前述垃圾清运服务协议到期后,相关垃圾清运费用可能会发生变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9)租赁期限首年内,承租方应确保市场现有摊位经营业态维持现状,现有13名工作人员予以留用。
(10)租赁房屋未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承租方承租房屋后,进行经营活动前,承租方负责办理租赁房屋经营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所有申请报批手续,并应在取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验收合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二次装修消防验收合格证书、环保批文及营业执照等)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出租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办理上述证照及许可批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若由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和租赁房屋现状原因导致承租方不能办理上述证照及许可批文等手续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如有损失自行承担。
(11)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3、本次租赁权的交接,在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进行:
(1)承租方按约付清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由出租方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承租方并将招租房屋交付给承租方,承租方应在出租方通知的期限内与出租方办理交付手续。交付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出租方和承租方于招租房屋交付之日分别派代表进行确认,并共同在移交标的物接受确认单上签字。出租方将招租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即视为招租房屋交接完毕。
(2)出租方若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招租房屋的,以实际交付之日起算租赁期限,自动后延为整个租赁期。
(3)如承租方逾期付款,出租方有权延期交房,但租赁期限自上述付款截止之次日起算。
(4)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设施、设备的完好。4、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首年一个月租金计的交易服务费。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标准:意向承租方提供营业执照、章程和2025年度财务报表】;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市场经营管理”或“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执行标准:意向承租方提供营业执照】;
(3)意向承租方近三年具有杭州市实际从事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连续3年及以上经验且正在经营管理农贸市场【执行标准:1)须提供正在履行的承租合同,合同签订日期应在2023年5月1日及之前; 2)合同经营范围须包含农贸市场(如无,还须提供出租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具体地图定位及现场照片)】;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执行标准:提供查询记录及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踏勘安排
| 展示时间
| 信息披露期内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联系人
| 陈鸿锋
| 联系电话
| 13396587795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00000 元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处置方式
|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成交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材料的或未按约定支付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2、《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披露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竞价方式
| 竞价方式
| 在线报价
| 在线报价
| 自由报价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 延时报价周期
| 5分钟
| 是否专场
| 否
| 加价幅度
| 5000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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