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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康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应急抢险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磋商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5)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应急抢险服务
2.项目主要内容:根据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通知》(浦汛办[2024]16号)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针对近几年夏季、冬季区域性、阶段性灾害较明显,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增多,防汛防台、防寒防冻形势严峻的情况。为落实抢险队伍,增强险情快速应急反应能力,遇到灾害极端气候事件,潮汛、寒潮期间等安排、配足人员沿途巡查,排查隐患,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出动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险。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对易积水、易结冰地点进行重点排查,对行道树进行加固、保暖、修正或更换。为更好的开展我镇的防讯防台、防寒防冻、应急抢险工作,现进行购买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采购预算:82万元(最高限价78.4792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事业法人单位提供)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独立法人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1)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3)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8日(不含周末)每日上午9: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康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康桥镇康桥东路1号10号楼2层招标部)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本次磋商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6-6-5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定。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康桥镇康桥东路1号10号楼2层会议室
2.磋商地点:康桥镇康桥东路1号10号楼2层会议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二副(纸质文件)并密封,电子版1份(正本盖章PDF)。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另附)。
(3)最后报价一览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八、其他事项:
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供应商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西路200号
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38022882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康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康桥镇康桥东路1号10号楼2层招标部
联系人:仇东英
电 话:13564114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