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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6-2029年丹阳后勤业务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镇江
发布时间:2026-05-21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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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_ZHAOBIAOGONGGAO_START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6-2029年丹阳后勤业务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BBFA20260512008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满足下述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则框架协议终止)
(1) 自框架协议签订日期起3年;
(2) 框架协议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估金额上限。
  1.2项目规模
  本次招标的规模、项目名称、技术标准要求、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1)本次招标的采购预估规模:4600000人民币(不含税),采购规模为预估量,项目为框架采购。
(2)项目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6-2029年丹阳后勤业务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3)技术标准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
(4)服务地点 :镇江丹阳市(招标人任一指定地点)。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镇江分公司2026-2029年丹阳后勤业务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后勤业务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份采购文件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6-2029年丹阳后勤业务服务框架采购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0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1.2.1中标人数量:1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中标人数量1个,中标份额100%。]
$  1.2.1中标人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7777.78(不含税)(元/月),投标人单价投标报价高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的企业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等信息)的截图文件。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2.1.3    2.1.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
(1)要求提供5名驾驶员。
(2)要求提供6名安保人员。
(3)要求提供支局支撑服务人员6人。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所提供人员有效且完整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所提供人员2026年1月份(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人员在中标后服务于本项目,并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5(本项目不涉及)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
0年(含)以上。
(3)
 $  2.1.6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符合本项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5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5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5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5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5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5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及服务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  2.3.4    2.3.2 投标产品与服务及交付的所有投标产品相关成果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3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公告的媒介
  ,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镇江市电力路18号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58号
邮  编:
210000
邮  编:
210019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黄茂婕、邹普、邓绘绘 、张巍、吴启宗
电  话:
/
电  话:
18875162070、1811524156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uangmaojie_xm@cicdi.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
/
账  号:
12590209571000100012056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  10.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1日
 
招标附件

招标公告.pdf
2026-05-21 17: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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