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_ZHAOBIAOGONGGAO_START 本招标项目为
2026年南京电信政企商业客户营销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JSBBFA202605190113),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至本次采购预算份额用完为止。
1.2项目规模
本项目为2026年南京电信政企商业客户营销服务集中采购项目,主要拟采购南京电信商业客户营销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规模:本项目估算金额人民币3400万元(含税),其中:标包1主城区商业客户营销服务估算金额1330万元(含税)、标包2高新区商业客户营销服务估算金额1150万元(含税),标包3新城区商业客户营销服务估算金额920万元(含税),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按现行国家规范及标准执行。
技术标准要求:在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基础上,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电信南京分公司及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新标准、规范执行。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主城区商业客户营销服务
| 商业客户营销服务
| /
| /
| 江苏南京(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高新区商业客户营销服务
| 商业客户营销服务
| /
| /
| 江苏南京(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3
| 新城区商业客户营销服务
| 商业客户营销服务
| /
| /
| 江苏南京(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划分标包。
本份采购文件为
标包3新城区商业客户营销服务。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3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1.2.1中标人数量:
1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第一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 1.2.1中标人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本项目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必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企业,还必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上的投标人最新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2.1.3
$ 2.1.3
2.1.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
(4)
。
2.1.4 本次招标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
0年(含)以上。
$
(3)
$ 2.1.6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
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不含)止,投标人承接过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业绩,且累计合同含税金额【标包3新城区商业客户营销服务不低于人民币900万元(含)】;
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合同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如提供单项合同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须提供单项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
如提供框架合同的,时间和金额以对应框架合同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须提供框架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合同签章页)及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
2.1.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每个标包不得复用),要求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须提供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扫描件或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学信网的查询截图)、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材料。
2.1.7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平稳完成与原项目服务商的交接工作。如未能按要求完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书。
2.1.8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原件的扫描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原件的扫描件或提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2.1.9投标人须承诺遵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中'十个不准'要求,充分知悉虚假贸易业务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恶劣影响,承诺不参与、不开展、不支持、不隐瞒任何虚假贸易业务,提供承诺书。
2.1.10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注:投标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南京电信的相关采购活动。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年06月1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6月1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6月1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投标人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 2.3.2 投标产品
。
$ 2.3.3 投标产品
。
$ 2.3.4
。
$ 2.3.5
。
$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
$ 2.3.8
。
$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 2.4.2
$ 2.4.2
$ 2.4.3
$ 2.4.4
$ 2.4.5
$ 2.5现场考察
$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5月22日 09时00分00秒至
2026年05月2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
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每套售价
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6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
递交至
。 6.2检测相关费用:
请投标人于开标唱价后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上核对投标报价并加盖电子签章(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5分钟内完成电子签章,如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电子签章的,视为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开启过程无异议且确认报价无误)。
6.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号
| 地 址:
| 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58号
| 邮 编:
| 210019
| 邮 编:
| 210000
| 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孙宇萌、夏宜宁、徐磊、郑春雅、颜军、房树森
| 电 话:
| /
| 电 话:
| 17321540163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sunyumeng@cicdi.cn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标包3:12590209571000100011902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 10.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1日

招标附件

招标公告.pdf
2026-05-21 17:26:35

标包3招标公告.pdf
2026-05-21 17: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