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如有): HBHT20260402
二、 项目名称:沧州市公安局东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沧州市佑昕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迎宾大道以东荣盛国际购物广场 1单元1404
统一组织机构代码证: 91130903MAE241666G
中标(成交)金额: ( 835560 .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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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沧州市公安局东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沧州市公安局东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沧州市公安局东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 1年 服务标准:沧州市公安局东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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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评审专家名单: 刘永(甲 方评委代表),于秋静(评委主任),李宝聚。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 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标准, 1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 86.33分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 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沧州市公安局巡警特警支队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千童北大道 27号
联系方式:刘永 0317-2109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一世界 A座10楼1001室
联系方式:左澄瑶 0317-2027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左澄瑶
电 话: 0317-202790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2.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适用于 邀请招标 、 竞争性谈判 、询价、竞争性 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 符合 资格条件 的 潜在供应 商 的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