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方式
1.1采购条件
五大连池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各采砂场、采石场安全警示牌、道路交通标志牌及限高杆制作焊接维修供应商选聘项目,采购人为:五大连池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项目编号:JT-XM-JJCG-HW-202605-0471
2.2项目名称:
五大连池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各采砂场、采石场安全警示牌、道路交通标志牌及限高杆制作焊接维修供应商选聘项目
2.3采购预算: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2.4最高限价:本次竞价最高报价为 100%(即项目限价表原价,不得上浮),无最低报价限制。
2.5采购内容:
为统一规范各采砂场、采石场安全警示标识布设标准,降低生产及运输路线安全风险,采购人按实际需求下达订单,供应商按要求完成安全警示牌、道路交通标志牌等新标识制作、存量标识更换,以及安全警示牌、指示牌、道路交通标志牌、限高杆的焊接、维修、维保等服务。本项目采用固定基准单价、据实计量、按月结算模式,具体物资及服务基准单价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单位
| 单价(元)
|
1
| 螺纹钢筋
| φ14
| 根
| 100
|
2
| 螺纹钢筋
| φ16
| 根
| 120
|
3
| 角铁
| 40x40
| 根
| 90
|
4
| 角铁
| 60x60
| 根
| 140
|
5
| 圆管
| 1.2寸
| 根
| 160
|
6
| 镀锌方管
| 40x60
| 根
| 88
|
7
| 镀锌方管
| 80x80
| 根
| 155
|
8
| 镀锌方管
| 60x60
| 根
| 125
|
9
| 方管
| 100x100
| 根
| 270
|
10
| 角铁
| 50x50
| 根
| 120
|
11
| 警示牌
| 600x800x2000
| 个
| 380
|
12
| 圆管切尖工费
| /
| 个
| 8
|
13
| 螺纹钢 斜切
| /
| 根
| 6
|
14
| 上门加工费(每人)
| /
| 天
| 400
|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敞口服务期,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实施)。
2.7质量要求:
所有物资、加工及维修服务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现场使用要求,质量合格、经久耐用;
焊接、制作、安装工艺满足矿山、采砂场安全使用条件,标识清晰、牢固可靠;
2.8服务地点:五大连池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各采砂场、采石场
2.9安全要求
供应商在现场制作、焊接、维修、运输及安装作业时,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承担作业全过程人身、设备、交通及第三方安全责任,所产生一切安全责任与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10付款方式:
本项目为据实结算:以采购人下达的需求单、双方签字确认的月度实际发生清单(含物资数量、服务工时、维修内容)为结算依据;
按月对账:每月最后 1 个工作日双方核对当月实际完成的物资、加工及维修服务内容与数量,形成《月度结算确认单》;
次月支付:供应商按确认的结算金额开具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合格发票后次月内完成付款;
全费用包干:结算单价已包含材料费、加工费、焊接维修费、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安全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全部费用,合同期内不另行增加任何费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即时服务能力,熟悉各采砂场、采石场现场作业环境、运输路线及施工条件,能够高效完成货物配送、现场制作、焊接维修、安装运维等全部工作。
(3)售后服务与质保要求:供应商须提供7×24 小时不间断维修响应服务;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须在2 小时内抵达现场开展维修作业,故障彻底排除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前,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撤离现场。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售后服务及质保承诺书》,未提供或承诺书内容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按无效资格文件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2)-(5)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3近三年(2023年5月1日~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查询方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一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查询方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限制省份。
3.6近三年(2023年5月1日~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注:法定代表人是指营业执照中的法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合伙人、单位负责人、负责人等。 查询方法: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
3.7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查询方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搜索-网页截图;企业黑名单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搜索-网页截图。
3.8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5月22日00时00分至2026年05月26日00时00分;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已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4.4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
5.竞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6.资格文件递交及审核:
6.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7日09时00分;
6.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6年05月27日09时00分至10时30分;
6.3资格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6.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在供应商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的付款识别号显示相同,或者有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但成功上传了资格审查资料,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涉及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并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7.竞价安排
7.1 竞价方式:本次竞价为一次报价竞价,采用统一整体折扣率报价模式。
7.2 报价形式与限价要求:
(1)本项目仅针对采购文件清单中的全部基准单价,统一报整体折扣率(以百分比形式表示,保留个位数,如:95%、88%),无需对单项物资 / 服务单独报价;
(2)最高限价:折扣率最高为100%(即结算单价不得高于附件对应基准单价),报价折扣率>100%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3)本项目为含税报价,折扣率已包含材料费、加工费、焊接维修费、运输费、人工费、安全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增值税等全部费用,合同期内价格锁定不作调整。
7.3竞价时间:2026年05月27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
7.4预算上限与结算规则
(1)本项目年度框架预算:人民币 100,000.00 元(大写:壹拾万元整),该金额为合同履行期间实际结算总金额的最高上限,累计结算总金额不得突破本预算上限;超出部分采购人不予支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结算单价计算公式:各物资 / 服务结算单价=对应项目基准单价 × 成交折扣率;
(3)结算总金额计算公式:结算总金额=∑(各物资 / 服务结算单价 × 实际发生数量)
(4)实际发生数量以采购人下达的需求单、双方签字确认的《月度结算确认单》为准,按实际履约情况据实结算。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1采购人按照“折扣率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8.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1.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电话:0451-88330005;;QQ:2315459505)。
12.受理异议联系方式
采购人:五大连池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迎宾路12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104686111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星海路20号A栋301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145056258
电子邮箱:
jtwzfgs@163.com1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市场投资部
联系电话:1834653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