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家园楼顶女儿墙增设护栏工程(项目编号:DJJ-2026-CG01)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和谐家园楼顶女儿墙增设护栏工程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赣云采(https://www.jxgyc.com/zone.html)获取谈判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2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编号:DJJ-2026-CG01
项目名称:和谐家园楼顶女儿墙增设护栏工程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预算金额:223014.00元
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 1 | 和谐家园楼顶女儿墙增设护栏工程 | 1.00 | 223014.00元 | 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谈判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技术参数、质量、服务、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20分钟内提出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响应供应商应在二次报价截止时间前在赣云采平台递交二次报价,若没有对技术、商务做出实质性修改或对技术、商务做了实质性修改,但没有提高要求,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若对技术、商务做了实质性修改并提高了要求,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可高于第一次报价。谈判顺序按签到顺序。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和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社保证明材料[需提供开标前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若建造师因工作单位变更或注册时间不足 6个月的,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的变更或注册时间为准,社保缴纳单位应与供应商一致);
④外省来赣的响应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响应供应商及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 5 月 22 日至2026年 5 月 26 日(工作日内),每天00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赣云采平台 (www.jxgyc.com);
3.方式:网上下载谈判文件。
注:如未按上述要求导致获取谈判文件不成功的,视为未报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
1.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26年 5 月 28 日9:30时(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在赣云采平台组织线上评审、谈判及报价,响应供应商应按平台要求在线参加。
3.响应报价: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须登录赣云采平台填写响应报价。
4.响应供应商如遇到赣云采操作问题可拨打赣云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601-0088。响应供应商投标具体操作详见【赣云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六、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含当日)十日内,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在项目验收完成后一次性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履约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营业网点银行/保险机构/担保公司出具的或成交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与合同工期一致或长于合同工期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受益人是采购人,履约保函必须保证为“连带责任担保”,开具保函前应由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开具,由采购人负责查验、保管和退回。
七、付款方式:
1.验收合格后,经第三方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3%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金在二年缺陷责任期满后,若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并不免除成交供应商按文件规定应当承担的保修责任。
2.采购人支付费用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等额发票,若因票据本身原因造成采购人审计、税务稽查等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八、联系方法:
采购人: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赣南大道1888号阳光·金色春城小区77栋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797-7302636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大京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绵江路20号中洋·公园首府14号楼3#商铺
电话/
传真:15979727495/0797-8224848
邮箱:1015618283@qq.com
联系人:李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