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监控摄像机、监控主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甲方”、“业主”或“买方”)委托,根据2026年监控摄像机、监控主机采购项目所需,对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欢迎对此项目具有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监控摄像机、监控主机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内容:
|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支、套)
| 单价限价
(元/支、套)
| 备注
| 1 | 高清网络红外半球摄像机 | 4000 | 295 |
| 2 | 高清网络红外枪式摄像机 | 650 | 350 |
| 3 | 800万高清网络枪式摄像机 | 650 | 595 |
| 4 | 监控主机(16盘位) | 220 | 2790 |
注:本项目设备需求数量为预估,最终结算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量为准,并在采购总计限价内以单价据实结算,各项费用可以相互调剂使用。中标投标人不得因最终实际采购数量小于预估数量而要求调整中标价格。
2.2招标范围:2026年监控摄像机、监控主机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商务要求“项目需求”)。
2.3服务地点:招标人各分支机构及营业网点。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非企业的其他组织,应提供其对应的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批文或相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还需要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总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及总公司营业执照,上述两项材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应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应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
(2)与本项目的其他响应方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响应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在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中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有重大违法记录(以2023年1月1日以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所属行业属于“两高一剩”行业;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应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注:此处提供的案例若不符合要求,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应提供一个2023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或者截止开标时间合同仍在有效期内的类似项目实施案例。
合同(协议)主体要求:合同(协议)签订主体需为投标人。
类似项目实施案例:是指合同(或协议)的名称(或内容)中包含“监控摄像机”或“硬盘录像机”或“监控主机”关键词之一或合同中实质性供货内容与上述任一关键词相符的供货案例。
案例证明资料:①投标人提供合同或协议,须至少清晰载明供货项目名称、供货内容、合同双方签章、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内容。②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因资料提供不完整,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认定案例时间、案例服务内容等,将视为无效案例。
3.6针对本次采购的监控摄像机、监控主机两类产品,按产品类别分别适用以下规则:一个制造商(厂商)对同一品牌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厂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品牌设备的投标。同一类别产品的制造商(厂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品牌设备投标的,以及制造商(厂商)同时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设备投标的,投标无效,作否决投标处理。两类产品均需按实际情况提供下述资料:
(1)投标人为制造商(厂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厂商)投标设备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可为各类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等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记载的产品名称、型号须与投标产品一致,制造商(厂商)名称须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提供上述制造商(厂商)生产制造所投设备的证明资料外,还须额外提供制造商(厂商)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品牌型号的唯一授权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材料和授权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条款3.3和条款3.4的信用状况会在开标环节进行核查。若投标人针对上述3.3和3.4条款的承诺内容与查询结果不符,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下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特别提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后缀名为“cqzf”的文件即为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并按需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或者“招标/澄清文件查看工具”。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5-26 11:00:00前。
4.3招标人应于2026-06-02 18:00: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6-18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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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 标 人: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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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沙门路36号
| 地 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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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 |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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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傅女士 黄先生
| 项目负责人:
| 李先生 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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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023-61110532 023-61110302
| 电 话:
| 023-67706153 023-67706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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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 | 传 真:
| 023-67706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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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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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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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 |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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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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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023-611105322026年05月21日
| 2026年监控摄像机、监控主机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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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23904808710630011159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312601010400083780000011363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 6232813760000755370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9902001764236582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15010202900420146615144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 0304010120010028835009967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三峡银行九龙坡支行
| 9696801051301602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3111230034020000888
招标公告.pdf
[50000120260520025130101].cqz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