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 项目概况 栾川县狮子庙镇高山水镇康养中心货物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6-104 | |||||||||||
| 2、项目名称:栾川县狮子庙镇高山水镇康养中心货物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186,800.00元 | |||||||||||
| 最高限价:11868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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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栾川县狮子庙镇高山水镇康养中心货物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主要包括:洁具、灯具、布草窗帘、商用厨房电器设备、会议多媒体系统、智能系统等。 (2)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4)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及采购货物清单内所有内容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6)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须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5月22日 至 2026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6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栾川县钼都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南100米环保大厦西门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 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31029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栾川县狮子庙镇人民政府 | |||||||||||
| 地址:栾川县狮子庙镇政和路39号 | |||||||||||
联系人:张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9-66700001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东锦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 |||||||||||
联系人:王先生 | |||||||||||
| 联系方式:15670379457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
| 联系方式:156703794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