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 ||||||||
| 项目名称 | 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施工 | |||||||
|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 | 北安市泓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 | 关于《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字〔2026〕105号) | |||||||
| 主要建设内容 | 由向前污水处理厂敷设中水管线至国能北安热电有限公司,供水规模4万m3/d,管径DN800,长度 12km,建设提升泵站1座及清水池等附属构筑物。 | |||||||
|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 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投资估算 | 备注 |
| 1 | 北安市向前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施工 | 施工 | 公开招标 | 2026年6月 | 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017.3万 | ||
|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企业资质: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文件规定,更换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02月至2026年04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是六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注:最终以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 |||||||
| 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