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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观澜大道改造工程-区间共线段(施工)材料采购(人行天桥电梯)(重新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
发布时间:2026-05-21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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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4403922026032400201Y)查看详情我要投标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观澜大道改造工程-区间共线段(施工)材料采购(人行天桥电梯)
项目编号:44039220260324002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观澜大道改造工程-区间共线段(施工)材料采购(人行天桥电梯)
招标项目编号:4403922026032400201Y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是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2026-05-21 09:00:00 至 2026-05-28 18:00: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6-05-25 17:00: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6-05-26 17: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无需编制技术标,招标公告发布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单位名称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经办人王工
办公电话0755-25193573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经办人黄工
办公电话0755-25193583
手机号码18719454528
电子邮箱420709397@qq.com

四、详细公告内容
观澜大道改造工程-区间共线段(施工)材料采购(人行天桥电梯)(二次招标)【标段编号:4403922026032400201Y001】
开标日期
开标地点
本次招标内容观澜大道改造工程南起石清大道,北至高尔夫大道,沿线依次与翠幽路、环观南路、观澜人民路、大和路、平安路、富澜路等道路相交,道路全长6.844公里,设计长度为6.587公里。项目分为共线段和非共线段,其中共线段位于竹村站、黄坑站、长湖站、观澜站、松元厦站等五个地铁车站疏解范围内,设计道路长度为3.011公里。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观澜大道改造工程-区间共线段的4座人行天桥电梯采购及安装。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05.1万元
工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5-28 18: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最多2名。投标人自行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须取得所投品牌制造商的授权,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接受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3、所投品牌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4、电梯安装资质:安装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电梯安装资质,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参与投标:
(1)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及成员单位安装资质证书扫描件);
(2)与具有相应安装资格条件的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投标时须提供:委托协议及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证书扫描件);
(3)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投标时须提供: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扫描件)。(注:1.若上述许可证中未体现电梯参数或资质等级,须同步提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及其附件(表)(需体现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最高梯速信息),证明投标人的资格满足招标文件中电梯参数要求;2.若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旧许可证,只要符合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也予以认可。)
项目负责人资格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
业绩要求/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6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https://www.szggzy.com/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
2.依法必招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问题依据招标人及其上级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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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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