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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S5、S9、S21、S22、S23和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6、D7、D12、D21等地块配合房屋拆迁低压电及设备迁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公告-中标公示
广东
发布时间:2026-05-21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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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S5、S9、S21、S22、S23和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6、D7、D12、D21等地块配合房屋拆迁低压电及设备迁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6-11333]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主)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中远智信设计有限公司通过/
2(主)广州市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锦兴电力设计有限公司通过/
3(主)明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深圳华建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
4(主)广州城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成)江苏颂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通过/
5(主)广州市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成)广东岭南设计院有限公司通过/

  公示时间从2026年05月21日18时00分 至 2026年05月26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建设工程拆迁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34086564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海城街44号
二、三层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9885682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4楼410室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拆迁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5月21日
相关附件:资格后审公示.pdf资格审查情况报告(不含评委姓名).pdf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S5、S9、S21、S22、S23和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6、D7、D12、D21等地块配合房屋拆迁低压电及设备迁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6-11333]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主)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中远智信设计有限公司通过/
2(主)广州市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锦兴电力设计有限公司通过/
3(主)明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深圳华建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
4(主)广州城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成)江苏颂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通过/
5(主)广州市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成)广东岭南设计院有限公司通过/

  公示时间从2026年05月21日18时00分 至 2026年05月26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建设工程拆迁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34086564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海城街44号
二、三层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9885682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4楼410室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拆迁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5月21日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S5、S9、S21、S22、S23和广州市海珠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6、D7、D12、D21等地块配合房屋拆迁低压电及设备迁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6-11333]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主)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中远智信设计有限公司通过/
2(主)广州市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锦兴电力设计有限公司通过/
3(主)明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深圳华建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
4(主)广州城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成)江苏颂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通过/
5(主)广州市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成)广东岭南设计院有限公司通过/

  公示时间从2026年05月21日18时00分 至 2026年05月26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建设工程拆迁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34086564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海城街44号
二、三层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9885682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4楼410室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拆迁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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