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陕西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10处商业用房共771.3㎡五年期出租交易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陕西
发布时间:2026-05-21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10处商业用房共771.3㎡五年期出租
项目编号
SJ-2026-000093-C07
挂牌价(元/年)
详见附件《出租房屋明细表》
保证金(元)
详见附件《出租房屋明细表》
信息披露、报名开始时间
2026年5月21日
信息披露、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5月27日16:3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年5月29日17:00
竞价活动开始时间
2026年6月1日
详见附件《出租房屋明细表》
披露公告期
5个工作日
评估价(元/年)
详见附件《出租房屋明细表》
咨询报名

1、项目咨询:宋老师 13324560212;田老师 88382415/17829615229;
2、报名咨询:马老师 张老师 029-88661314;
3、出租房屋展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
4、现场踏勘时间:2026年5月22日10:00-12:00,过时不候
联系电话:13324560212;
5、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xggzyjy.cn/。


二、出租房屋信息

出租房屋名称
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10处商业用房共771.3㎡五年期出租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的房产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共10处房产,面积共计:771.3㎡。租金支付要求:按年支付。押金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3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物业条件:水电齐全,无天然气。

三、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西安石油大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进富
机构性质
国有事业单位
批准单位名称
陕西省教育厅
批准文号(文件名)
陕教函〔2026〕28号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校长办公会决议
出租方承诺
本次出租资产产权均为我单位的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无产权纠纷,权属清晰。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承租方。 
2、自由报价时间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3、加价幅度500元及其整数倍。
是否允许联合租赁

支付方式/期限要求
按年支付/5个工作日内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不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报名需提交资料

1、 自然人提交:身份证、租赁申请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2、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租赁申请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重要信息披露
第一条凡参加网络竞价的意向承租方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的全部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获取租赁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价须知》。意向承租方按招租条件要求,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报名单位竞价账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产权类交易系统--竞价主体端”上传报名有关资料,按照交易系统页面显示的银行账号信息,按时足额完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意向承租方应按交易活动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竞价活动,提前熟悉交易事项、准备有关设备。
第三条本次出租房屋均以房屋现状为准(设施设备及装修除外),意向承租方应充分重视竞租房屋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意向承租方须实地查看出租房屋(踏勘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等),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经西安华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确认后方可参与网络报名。一旦报名成功,进入网络竞价系统则视为对该房屋已充分了解,对交易出租房屋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价成功后不得对所竞得的出租房屋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状况及资产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拒付价款及拒绝移交等手续,否则视为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付。
承租方应充分重视竞租本房屋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可能导致承租方预期利益无法完全实现。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代理机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因竞价房屋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承诺对自己竞租该房屋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第四条承租方须在网络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押金至西安石油大学指定账户,并一次性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付清首期成交价款。同时应于每期租金到期前二十日内向西安石油大学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下期租金。如未在规定时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付清成交价款、押金、服务佣金等,视为承租方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付。
特别提示:网络竞价人交纳竞价保证金且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参与竞价。竞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如跨行支付,实际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网络竞价人注意掌握支付时间,尽量提前支付)。
第五条 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或视为自动放弃竞得结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情节严重的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惩戒名单。
1、承租方弄虚作假,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
2、承租方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3、承租方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成交价款、押金和服务佣金等的;
5、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二)在本次招租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
备注:承租方若出现以上行为一经核实,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五年内不得参与陕西省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的任何项目。
第六条特别说明
1、出租房屋的实际面积、用途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出租房屋的建筑现状(含门窗等)及水、电等公共设施的现状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踏勘现场确认。
2、房屋主体及建筑结构不得改变。房屋装修改造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危及质量安全,且需事前获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房屋装修前需将装修改造的设计、施工方案及相关图纸、资料的复印件、装修协议等提交出租方备案。装修改造施工前后安排,设施使用、维修及安全保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出租方不做任何补偿。房屋装修改造及新增固定设施的产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3、不得经营面向中小学的校外培训机构、补习机构、洗浴、KTV、游戏机房等与学校主责主业、后勤保障等无关的经营业态。禁止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经营的业态。未经产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有用途,超范围经营。不得转租、群租、不得存放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改变房屋结构,不得以房投资入股、不得联营牟利。并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市各类地方性法规及文件要求。
4、承租方须遵守西安石油大学有关物业管理规定,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管理。自行负责租赁房屋内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和责任。
5、本次出租房屋部分为空置状态,由出租方负责落实房屋交付相关事项。
6、承租方须按出租房屋租金成交价格一次性支付3个月的租金为押金,合同终止并完成房屋交接手续后,出租方将押金如数无息退还承租方。
7、本次出租房屋租赁期限为五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具体租赁期限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起止日期为准。
8、如承租方的经营范围涉及餐饮等需要使用天然气的业态,则商户须自行承担天然气入户、接口施工、相关设备设施购置及安装、验收等全部费用,并确保相关改造符合国家安全规范及出租方管理要求。
9、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拆迁等无法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或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出租方对租赁房产管理方式进行调整等原因造成不能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第七条竞价成功后,承租方须于5个工作日内按出租房屋年成交价一个月租金向西安华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支付服务佣金。


附件: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附件: 出租房屋明细表.pdf
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模版.docx
附件: 资产租赁申请书.doc
附件: 省中心产权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操作手册.doc
附件: 竞价须知.doc
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登录系统
我要报名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