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中联柿庄南项目泥浆池固化服务 | ||
| 项目编号 | ZHSY-2026-64 | ||
| 采购单位 | 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 | ||
|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售标开始时间 | 售标截止时间 | 最高限价 |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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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ZHSY-2026-64 | 中联柿庄南项目泥浆池固化服务 | 2026/05/22 08:30:00 | 2026/05/28 18:00:00 | 27 万元 | 0 元 |
| 中联柿庄南项目泥浆池固化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因施工中联公司柿庄南区块煤层气钻井服务需要,需委托供应商完成泥浆池固化服务,现通过询比方式采购。本次采购的主要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中联柿庄南项目泥浆池固化服务 1.2项目编号:ZHSY-2026-64 1.3服务内容:煤层气钻井的泥浆坑固化,钻井岩屑无害化处理; 1.4服务方式:井场现场服务;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6服务地点:山西省晋城市范围内; 1.7工程质量标准: (1)现场质量标准:做到泥浆固化处理后井场平整,固化结束后20日内施工机械、车辆上去行驶无塌陷,无浸出物痕迹,覆土厚度不少于0.5m,并保证所施工完成的井场,在一年内达到复耕的条件。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钻井废液与钻屑处理实施细则(暂行)》执行。 (2)取样检测标准:依据GB 4284-84《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QG/HBYT032-2008《环境管理与污染物控制程序》,对废弃泥浆固化处理后的采集样品浸出液内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选择以下5个项目作为验收依据,即:pH:6~9;总铬≤(本底+1.5)mg/L;总镉≤(本底+0.1)mg/L;总汞≤(本底+0.05)mg/L;六价铬离子浓度≤(本底+0.5)mg/L。 以上含量由项目验收组按照不同区域均匀分布原则,确定对应区域是否达标。 (3)泥浆固化及井场恢复: ① 钻井施工完毕后,应立即对井场内钻井液、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结果应满足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和当地环保要求;覆土厚度必须超过0.5米,以满足植被生长条件。 ② 井场泥浆处理完毕后,需将井场统一整平、覆土,使其与周围地貌保持基本一致。井场填埋区域应设置雨水集排水系统(不小于深0.5米×宽0.5米),以收集、排出汇水区内可能流向填埋区、井口附近的雨水、上游雨水以及未填埋区内未与废物接触的雨水。 (4)泥浆无害化处理要求: ①固化后水浸出液中主要污染物须达到《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方可对固化体进行掩埋。 a 第一类污染物限值要求:总铬含量应≤1.5mg/L;六价铬离子浓度应≤0.5mg/L;总汞≤0.05mg/L;烷基汞不得检出;总镉≤0.1mg/L。 b 第二类污染物限值要求:pH允许范围为6~9;悬浮物(SS)≤20mg/L;石油类≤5mg/L;化学需氧量(CODCr)≤100mg/L;磷酸盐≤0.5mg/L。 ② 井场当场掩埋属于天然材料衬层,经机械压实后厚度大于等于0.5m。 ③ 固化施工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固化队伍进行固化方案设计及施工,并提交文字加照片形式报告,且须通过甲方验收。固化施工结束后,对固化物进行随机取样抽检,检测报告需由具有CMA资质的单位出具。 1.8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乙方出具满足甲方要求的检测报告,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按照资金支付计划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9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1.10控制价:27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供应商同时要提供开户证明)或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3须承诺不存在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承诺书)。 2.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出资人)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2.5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请在“信用服务”中进行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8日(工作日8:30-18:00)联系我方采购人获取询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需按上述要求将所有资料统一按A4规格打印并牢固装订(不得散页),密封完好,提交纸质版一式五份邮寄至以下收件地址: 收件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0号 收 件 人:石先生 电 话:13569195286 4.2截止时间:2026年 5 月 29 日 12:00 (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评审时间及地点 5.1评审时间:2026年 5 月 29 日 15:00 (北京时间) 5.2评审地点: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11楼1138室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所有供应商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询比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材料清晰的扫描件加盖公章,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0号 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13569195286 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 2026年 5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