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产业园项目桩基工程
项目编号:GX2026051900154943(试)
发布时间:2026-05-21 10:00:00
发布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河工艺品全链条产业园二期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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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河工艺品全链条产业园二期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新河工艺品全链条产业园二期项目部桩基工程
专业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总-平度产业园项目-XMXB-01-2026
本采购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河工艺品全链条产业园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桩基工程 (专业类别名称)分包进行公开询比。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河工艺品全链条产业园二期项目
1.2 采购编号:总-平度产业园项目-XMXB-01-2026
1.3 采购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河工艺品全链条产业园二期项目
1.4 采购代理机构: /
1.5 采购项目概况:16#17#18#生产厂房桩基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桩基工程 。
2.2 包件划分: 分为一个标段1个包件 。
2.3 计划工期: 2026年6月3日-2026年7月12日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3日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4 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
2.5 质量目标: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
2.6 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
2.7 其他: 无 。
3. 分包商资格要求
3. 1 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采购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设施或机具、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 其他要求: 无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分包商,应当在“ 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下同)(网址:https://mla.iccec.cn/logi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 5 月 21 日 10 时至 2026 年 5月 23 日 1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 在所投包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 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5 月 24 日 10 时,分包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响应文件。
5.2 分包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 “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 开启方式:
(1)分包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 网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参加包件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操作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管理员下达解密指令后,分包商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因分包商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分包商放弃参与采购活动,由分包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启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启时间。
(3)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响应文件开启人唱标后,分包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查看开启记录表。分包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过程中在线提出,响应文件开启管理员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采购相关事宜
采购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询比采购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 评审办法
本包件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标价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人) :中交第三公路 采购人(异议受理人):中交第三
工程局有限公司新河工艺品全链条产业园 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
二期项目
地址: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深沟村2- 1凌科商务花园四惠国际
内,海浦路东、慕水路北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人:霍女士
电话: 15209237097 电话:13991240263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分包商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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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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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分包商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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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三个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 (2)最近三个年度至少有 1 年盈利; (3)纳税信用评级为B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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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分包商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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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成功的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桩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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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分包商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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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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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 岗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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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
| 必须具有为3年以上项目负责人经验,长期在岗,无在岗项目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 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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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1
| 必须具有为3年以上技术负责人经验,长期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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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长期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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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
| 1
| 具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长期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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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针对本招标文件约定工作内容、工期、节点目标,配备足够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并将现场人员名单与上岗证件交项目部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
备注:“在所参加包件下载采购文件”是指分包商拟参加某包件采购活动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 的采购文件。分包商的下载活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分包商是否下
载该包件采购文件的依据。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台数
| 进场时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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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管桩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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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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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汽车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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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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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0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