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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4建行厦门市分行2026-2027年个人金融板块数字化权益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福建 厦门
发布时间:2026-05-21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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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厦门市分行2026-2027年个人金融板块数字化权益
招标公告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 建行厦门市分行2026-2027年个人金融板块数字化权益 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编号:N_XM260026/01
2.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标段号
采购标的
采购预算
(元)
投标保证金
(元)

建行厦门市分行2026-2027年个人金融板块数字化权益
32650000.00
1000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
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说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2.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以其他组织身份参加投标的(自然人除外),“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说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成立年限不满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成立年限为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连续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至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2025年财报未出,可提供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4.经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3)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a.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b.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c.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5.独立于建设银行及招标代理机构的承诺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投标无效。
6.不得损害招标人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承诺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投标无效。
7.未处于供应商暂停合作/禁用/退出期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未处于龙集采平台建设银行供应商暂停合作/禁用/退出期内,否则投标无效。(此项由招标人通过龙集采平台查询即可,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资料)
8.相关承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存在招标人认定的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4)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或服务成果、工程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合法权益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申请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货物、服务或服务成果、工程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其合法权益,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申请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投标无效。
9.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
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投标人应提供一份自202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或电子税务局的查询页面。
10.投标人应承接过银行业权益类项目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包括签订日期在上述期间或合同有效期在上述期间),承接过银行业权益类项目,应提供合同(含框架协议)复印件及合同履约期间开具的其中一期发票,否则投标无效。
1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及第七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考虑到本项目商品供货方式包含“优惠价购买权益”的内容,要求供应商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经营性信息服务业务,特设定以下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当前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服务项目)及覆盖范围至少应包含: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应提供有效许可证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12.投标人应具备微信、支付宝服务商资格及开立建行数字人民币对公账户
投标人应具备微信、支付宝服务商资格及开立建行数字人民币对公账户,应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①有效期内的与微信、支付宝的合作协议及其他可证明具备资质的材料;②建行数字人民币对公账户的账户开立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民币对公账户网银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承诺保证在本合同项下所使用的权益发放渠道、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利。
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投标无效。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4.投标保证金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28日(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登录龙集采系统(平台)(https://ibuy.ccb.com)。登录后,投标人可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a)登录龙集采系统(平台)后,选择“投标”-“购买文件”,菜单进入页面,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
(b)供应商确认参与后,可通过【购买文件】页面对应项目进行缴费及提交订单,付款方式选【电汇】,同时需上传提交缴费凭证。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人民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4投标人文件购买成功后,可通过龙集采系统(平台)(ibuy.ccb.com)【文件下载】页面对应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压缩包。
4.5无论何种支付方式,均开具投标人名称抬头的普通发票,系统将电子发票发送至报名登记表登记的邮箱。
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须使用专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须使用龙集采CA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和投标。
(注:若未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建议至少提前一周左右完成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解密
5.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线上(龙集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线下(纸质投标文件)均递交投标文件。
5.2只有购买文件且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方可递交投标文件,线上通过龙集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线下通过现场(或邮寄)递交的方式把投标文件提交到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
5.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6月11日9时00分。
5.4龙集采系统中无投标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 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可以选择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需进入远程开标大厅(https://ibuy.ccb.com)进行操作。
6.2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必须持龙集采CA密钥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解密或超时解密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所使用的电脑须下载谷歌浏览器(Google Chrome)、CFCA插件、龙集采在线编辑插件、投标客户端等相应插件,如因电脑问题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6.3具体操作流程请各投标人自行从龙集采系统(平台)首页-供应商指南,及在龙集采系统(平台)首页-供应商登录窗口登录后“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专栏中自行下载查阅相关操作指引。
如有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至18:00)与“龙集采”平台客服联系,
联系电话:4009181908。
6.4投标文件解密处理规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的情况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1)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文件解密倒计时时间直至该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2)利用其他技术手段解密;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特别提醒:因龙集采系统(平台)非上班时间及节假日期间会有不定时更新,投标人需合理考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
7.资格审查方式
7.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7.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投标邀请信息的变更(如有)、招标过程中的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龙集采系统(ibuy.ccb.com)、建设银行门户网站(company3.ccb.com/chn/company/index.shtml)、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zczpt.com)等媒体通知,此通知作为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书面形式,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邮编:36100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游毅超、洪启明、0592-2297876  
服务台:李小姐、0592-2202255
财务:蔡小姐、0592-2297867
10.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账户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开户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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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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