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河道工程施工3标项目原水管专项监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河道工程施工3标项目
原水管专项监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河道工程施工3标项目原水管专项监测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河道工程施工3标项目。
1.2 采购方案编号:FWFA00000093291。
1.3 采购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是吴淞江工程(上海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吴淞江工程(上海段)北通长江的最下游河道,是吴淞江工程“先通后畅”的先期实施段。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西起蒲华塘、东至新川沙河泵闸枢纽入长江(起止桩号分例为 C0+000、C7+824.71)。
河道工程3标桩号为C0+000~C6+600,工程施工内容为将老川沙河向南侧疏拓及沿河水生植物种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原水管专项监测服务。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3 服务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新川沙河3标项目施工现场。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供应商严格按照合同清单要求布设充足的监测点位,根据规范要求,完成所有监测工作任务,收集原水管监测数据,并提供满足相关要求的监测总结报告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参与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其他: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5月21日16时00分至2026年5月2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31日16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1)第一笔进度款:成交人开始监测作业后30天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额的35%作为第一笔进度款。
付款条件:①双方签认后经项目经理审核的确认单及当期结算单,且现场签证单需采购人项目经理签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2)第二笔进度款:成交人进行监测作业满一年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额的35%作为第二笔进度款。
付款条件:①双方签认后经项目经理审核的确认单及当期结算单,且现场签证单需采购人项目经理签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3)尾款:成交人完成所有监测工作任务,提交监测总结报告后,完成最终决算单,并通过采购人审计部门审计后,结清尾款。
付款条件:①最终结算单;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上述付款方式支付都必须先经成交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发票,并经采购人核实合法有效后向成交人支付合同价款。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 / 。
10.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名称: /
举报电话: /
举报邮箱: /
12.其他
无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萧云路865号B1栋505室
邮政编码: 200949
联 系 人: 向春城
电 话: 18087848492
电子邮件: /
2026年 5月 21 日
附件列表
1
| 新川沙河段河道工程施工3标原水管专项监测服务询价采购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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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载 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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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1
| 水平位移监测
| 原水管水平位移监测
| 6%
| 项
|
2
| 施工监测
| 原水管竖向位移监测
| 6%
| 项
|
3
| 沉降监测
| 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监测
| 6%
| 项
|
4
| 位移观测
| 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 6%
| 项
|
报名入口:
https://sp.iccec.cn/viewNoticeDetail?schemeId=2826759519979597824&schemeCode=FWFA00000093291&schemeName=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河道工程施工3标项目原水管专项监测服务询比采购方案¬iceId=2830130097700876288&opUnitName=(东方)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河道工程施工3标&opUnitId=106751&purchaseType=7&schemeStatus=&checkFlag=&supCode=&sup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