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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发南京-苏州农场滆湖分场第一批34个水面项目-2025招租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苏州
发布时间:2025-12-2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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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南京-苏州农场滆湖分场第一批34个水面项目-2025招租公告
[融通农业发展(南京)有限责任公司] 2025-12-23
一、场次信息 场次名称:
农发南京-苏州农场滆湖分场第一批34个水面项目-2025
场次编号:
RTNF-ZLCC-202512003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13 17:00:00
限时竞价时长:
5分钟
竞价时间:
2026-01-21 10:00:00  至  2026-01-21 13: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01-20 10:00:00
二、资产包信息




#
资产包编号
资产包名称
起拍价
租赁期限
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最少参与人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租金递增方案
标的物名称
所在地
业态
标的物信息


1
RTNF-ZLZCB-20251200544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四十六(140.13亩)水面项目
182169元/首年
2年9月25日
45542.25
1000
1
钟天航
17393146116
无。
101010032028220036291-NJ-DSYZ-213
中国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农业
土地面积:16.21亩;建筑物面积:0平方米;
2
101010032028220036291-NJ-DSYZ-214
中国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农业
土地面积:46亩;建筑物面积:0平方米;
3
101010032028220036291-NJ-DSYZ-215
中国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农业
土地面积:77.92亩;建筑物面积:0平方米;
4
RTNF-ZLZCB-20251200545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六(172.28亩)水面项目
223964元/首年
2年8月18日
55991
1000
1
钟天航
17393146116
无。
101010032041220036152-NJ-DSYZ-134
中国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农业
土地面积:21.19亩;建筑物面积:0平方米;
5
101010032041220036152-NJ-DSYZ-132
中国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农业
土地面积:44.69亩;建筑物面积:0平方米;
6
101010032041220036152-NJ-DSYZ-114
中国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农业
土地面积:24.52亩;建筑物面积:0平方米;
7
101010032041220036152-NJ-DSYZ-111
中国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农业
土地面积:18亩;建筑物面积:0平方米;
8
101010032041220036152-NJ-DSYZ-110
中国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农业
土地面积:24.55亩;建筑物面积:0平方米;
9
101010032041220036152-NJ-DSYZ-133
中国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农业
土地面积:21.35亩;建筑物面积:0平方米;
10
101010032041220036152-NJ-DSYZ-108
中国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农业
土地面积:17.98亩;建筑物面积:0平方米;

共 130 条12345613
重要告知: 1. 竞价人需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证金,分多笔汇入的保证金不作为有效保证金,无法参与标的竞价。
2. 未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的保证金不作为有效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提前打款,避免因异地跨行等原因造成入账延迟影响竞价。
3. 收款账户信息请竞价人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后,在“租赁网上竞价-待缴纳保证金”功能中查看,付款账户户名必须与平台注册的企业全称保持一致。
三、特别告知
(一)招租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s://www.ronghw.cn)注册、报名并自行下载竞价公告及招租文件。
(二)报名程序
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点击注册—>选择用户身份(资产租赁平台承租商)—>注册管理员账号-登录—>完善企业信息—>注册完成—>应用承租人账号报名。
(三)报名审核
1.竞价人需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并在“报名结束时间”之前报名,审核通过后,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保证金缴纳,方能参加竞价。
2.竞价人需在“报名结束时间”之前,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资产租赁-资产招租”报名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以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上传,待招租人审核通过后缴纳竞价保证金,方可进行竞价。未按规定时间或在规定时间之后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招租人不予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人不具有竞价资格。
3.对于报名通过审核但未缴纳保证金或在竞价时未报价的单位,1年内不得参与全集团其他项目招租,多次报名且未报价的,视情纳入黑名单。
注:竞价人根据自身需求,需对不同包件分别进行报名。
(四)竞价保证金的缴纳
1.竞价人需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分多笔汇入的保证金不作为有效保证金,无法参与标的竞价)。
2.竞价人登录融通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在“租赁网上竞价-待缴纳保证金”功能中查看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付款账户户名必须与平台注册的企业全称保持一致。
(五)竞价保证金的退还
1.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签署《租赁合同》后,原路退回,也可与招租单位协商转为履约保证金或租金。
2.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该招租结果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回。
(六)其他:
竞价人对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报名、缴纳保证金等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客服,
联系电话:400-189-888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四、竞价公告 1.招租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南京)有限责任公司就如下项目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招租,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竞价人参与报价。
2.项目概况与招租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
位置
土地类型
总面积(亩)
场地面积(亩)
建筑
面积(㎡)
使用用途
租赁年数
年租金底价(元/年)
年租金递增率
竞价保证金(元)
踏勘联系人
招租方案洽谈人
1. 1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一(256.8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256.8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333840

83460
钟主任:17393146116
徐主任:18963662008
刘主任:13810706335
2.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二(11.03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11.03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14339

3584.75
3.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三(112.6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112.6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146380

36595
4.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四(225.45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225.45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293085

73271.25
5.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五(95.13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95.13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123669

30917.25
6.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六(172.28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172.28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223964

55991
7.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七(80.45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80.45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104585

26146.25
8.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八(186.6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186.6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242580

60645
9.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九(281.4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281.4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365820

91455
10.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十(185.86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185.86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241618

60404.5
钟主任:17393146116
徐主任:18963662008
刘主任:13810706335
11.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十一(196.31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196.31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255203

63800.75
12.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十二(196.53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196.53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255489

63872.25
13.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十三(143.1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143.1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186030

46507.5
14.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十四(317.52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317.52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412776

103194
15.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十六(173.52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173.52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225576

56394
16.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十七(172.63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172.63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224419

56104.75
17.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十九(244.85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244.85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318305

79576.25
18.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二十(689.24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689.24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896012

224003
19.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二十一(141.24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141.24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183612

45903
20.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二十二(297.55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297.55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386815

96703.75
钟主任:17393146116
徐主任:18963662008
刘主任:13810706335
21.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二十三(269.53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269.53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350389

87597.25
22.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二十四(58.64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58.64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76232

19058
23.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二十五(105.65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105.65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137345

34336.25
24.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二十六(105.5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105.5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137150

34287.5
25.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三十一(172.79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172.79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224627

56156.75
26.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三十三(113.68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113.68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147784

36946
27.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三十四(109.54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109.54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142402

35600.5
28.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四十二(76.12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76.12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98956

24739
29.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四十三(87.54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87.54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113802

28450.5
30.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四十四(97.63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97.63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126919

31729.75
31.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四十五(119.43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119.43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155259

38814.75
钟主任:17393146116
徐主任:18963662008
刘主任:13810706335
32.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四十六(140.13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140.13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182169

45542.25
33.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四十七(185.19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185.19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240747

60186.75
34.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五十一(103.45亩)水面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和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交界处
农业
103.45
/
/
农业生产用地-水面-淡水养殖、农业生产用地-耕地-水田(仅限水八仙等水生作物)
详见“第五章”
134485

33621.25

2.1租金缴纳按“先付款后交付”原则,招租人及时足额收取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上述相关资产方可交付成交竞价人(承租人)使用。租赁期内的水(包括生产用水及生活用水)、电、供暖、燃气、网络、电视收视、设施设备、物业管理、卫生、车位等费用(以下简称“生活费用”)不包含在租金内,另行计量计价,由成交竞价人(承租人)自行承担。
2.2租赁标的内的相关设施,经招租人确认后,成交竞价人(承租人)可免费使用,若由承租人使用造成的相关设施损坏,由承租人负责维修,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3竞价完成后,招租人组织与成交竞价人(承租人)进行磋商谈判,若成交竞价人(承租人)最终落地条件与准入条件不符,招租方有权不予确认竞价结果,同时启动与下一名进行磋商谈判,以此类推。
2.4招租人对此项目招租资产的描述依据为JD历史数据和经验数据,可能与资产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偏差,竞价人须自行与招租人联系进行现场勘察,填写竞价文件中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竞价。
2.5参与竞价的竞价人视为认可本竞价文件所附合同内容,不得修改合同实质性条款。
2.6该项目为现状出租,如果成交竞价人确需对此项目进行改造、新建、或者增扩固定设施设备的,必须事先征得招租人同意,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必须无偿移交给招租人(临时设施除外)。招租人对扩建部分按照市场价向成交竞价人收取租金。改造、新建、增扩固定设施设备部分,招租人可以投资,招租人具体投资回报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实施(达不成一致,招租人不投资)。
2.7项目严禁转租,如果竞价人转租,招租人可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私自将该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有权主张承租人将该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后的租金差价。
2.8若在完成招租后,招租方出现延期交付土地情形,招租方将按照新承租方实际进场时间开始计算租期,但新承租方不得以此要求招租方进行任何赔偿。
2.9本项目第一阶段公告时间为20日,到期后,符合竞价条件的报名意向承租方不少于3人的,可直接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拟承租人和成交价格。如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转入第二阶段招租,自动延长招租公告10日,到期后,如2家(含)以上报名则进行竞价;仅1家报名的,以出价价格作为成交价格。
2.10在招租方紧急需要时,承租方生产经营的物资应优先供给招租方,招租方购买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执行。
2.11对于报名成功但未缴纳保证金或未报价的单位,1年内不得参与全集团其他项目招租,多次报名且未报价的,视情纳入黑名单。
2.12本项目起租时间以成交通知书上通知时间为准,租赁结束日期为2029年2月28日。
2.13招租方将对各标段内养殖的水产品进行严格管控,并将承租方安全环保责任落实到竞价文件以及后续合同中,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1)养殖品种必须符合国家及属地政府环保管理要求(根据属地政府要求,全面禁止养殖“七条鱼”,即鳊鱼、鲫鱼、大口黑鲈、泥鳅、乌、黄鳝牛蛙),禁止违规用药。如养殖水产品被政府监管部门检测不合格,造成的所有损失和处罚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招租方将按照属地政府要求对养殖塘口水产品进行售卖检测,且送检人必须为合同主体,如第一次出现检测不合格情形,将以书面形式要求限期整改;如第二次出现检测不合格情形,将扣除50%安环保证金;如第三次出现检测不合格情形,将扣除所有安环保证金;如第四次出现检测不合格情形,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因承租方违规养殖导致政府有关部门对招租方罚款,罚款由承租方承担。
(3)如发现养殖水面出现违规用药等环保问题,招租方将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承租方拒绝承担,则从安环保证金中扣除,安环保证金不足以缴纳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也不足以缴纳时,招租方有权通过诉讼手段追缴检测费用;如出现农残超标等问题要求承租方立即整改并全额扣除安环保证金,且地块交还时水质须符合政府水质标准,如不符合政府水质标准,承租方需承担恢复费用,如承租方拒绝承担,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缴纳时,招租方有权通过诉讼手段追缴恢复水质费用。
2.14承租方必须签订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招租人《关于进一步做好养殖区域环境风险防控的通知》(融农宁字(2025)81号)。
2.15本次出租标段以最终签合同面积为准,租金以成交单价为标准计算实际租金。(原因是部分标段相邻的尾水区改造精确范围暂未给出)
2.16本次水面改造结束时间等情况无法预估,改造后与当前现状存在明显差异的地块招租方会如实告知承租方;水面改造后进排水无法实现覆盖每个塘口,因此每个塘口的进排水仍需承租户自行解决,如承租方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内部改造,应将改造详细方案提前报招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且需无条件配合尾水改造工作。
2.17如以合作社形式报名需上报社员详细资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号、地址等),不允许将租赁物转包分包给本社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
2.18以水田业态出租的地块仅允许种植水八仙等水生作物,不允许混养鱼类或对环境保护有影响的禁养作物。未经招租方审批同意,承租方擅自改变租赁物经营业态的,招租方书面函告承租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招租方将直接发起合同解除流程,因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提请注意:竞价人在租赁标的报名及竞价过程中(包括:报名上传资料、竞价保证金缴纳、开标竞价)不得出现IP地址重复情况,IP重复的竞价方,不得参与最终竞价,竞价结果不予确认。
3.竞价人资格要求
3.1竞价人应是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和自然人。法人主体及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按手印。
3.2竞价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扫描件,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3竞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竞价人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注:查询结果应显示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若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此次竞价。将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竞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网站查询截图附于资格审查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提供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个人征信并签字按手印。
3.4竞价人须按资格审查文件格式提供《现场踏勘确认书》扫描件,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5竞价人须提供《项目生产经营计划》,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项目生产经营计划》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所经营的业态须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招租人公司规定。若实际生产作业中需要变更经营计划,须提前将相关计划与招租人进行报备,待得到同意批复后,方可变更经营计划。
3.6竞价人须按资格审查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扫描件,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竞价活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6.3 参与竞价的竞价人与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诉讼纠纷,须提供承诺函,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6.4竞价人往期不得有欠租行为,须提供承诺函,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6.5竞价人在此标段从事的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及当地产业规划以及安全环保产业政策,不得影响BD工作、生活秩序和有损JD形象,须提供承诺函,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6.6拟从事业务涉及影响租赁标的性状、可能产生污染和破坏的,须额外缴纳不少于成交首年租金20%的金额作为资产恢复保证金,须提供承诺函,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6.7竞价人应在竞价前须向相关部门确认拟经营业态是否允许在本租赁标的上实施。竞价人不得在租赁标的上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租赁标的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质,严禁存放危化品。须提供承诺函,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7竞价人在竞价前应详细了解招租竞价文件各项内容及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线上竞价程序,须按资格审查文件格式提供《竞价线上参与承诺函》扫描件,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8竞价人若涉及特种行业经营的,须提供近3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最终成交人须向招租人报备提供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未提供特种经营许可证不得开展特种经营。若不涉及特种行业经营须按资格审查文件格式提供说明,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9竞价人须按资格审查文件格式提供《竞价保证金承诺》扫描件,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10竞价人须有相应产业运营能力,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或相应产业运营能力证明,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3.11竞价人需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报名,自行下载竞价文件,并按照竞价文件“第五章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制作响应文件,在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竞价。
4.竞价报名时间
4.1竞价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3日17:00至2026年1月13日17:00,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注册报名并自行下载竞价公告及竞价文件。
4.2.注册流程:点击注册—>选择用户身份(资产租赁平台承租商)—>注册管理员账号-登录—>完善企业信息—>注册完成—>审核通过后创建承租人账号。
4.3本项目设置了最低竞价人数条件:竞价招租项目第一阶段公告时间不得少于20日,到期后,符合竞价条件的报名意向承租方不少于3人的,可直接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拟承租人和成交价格。如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转入第二阶段招租,自动延长招租公告10日,到期后,如2家(含)以上报名则进行竞价;仅1家报名的,以出价价格作为成交价格。
5.报名审核
5.1.竞价人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完成注册后,须在2026年1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资格审核文件(资格审核文件以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上传),待招租人审核通过后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方可进行竞价;
5.2.竞价人未按竞价文件规定时间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视为放弃报名;
5.3.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将由租赁评审小组在2026年1月13日进行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人不具有竞价资格。
6.竞价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请竞价人登录融通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在“租赁网上竞价-待缴纳保证金”功能中查看,付款账户户名必须与平台注册的企业全称保持一致。
6.1.竞价人应在2026年1月20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以电商平台确认到账为准)。
6.2.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签署《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也可与招租方协商转为履约保证金。
6.3.未成交竞租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该招租项目结果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回。
6.4.竞价人有如下行为时,竞价人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的30天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二)不付款或者未按期付清款项的;
(三)以任何理由反悔,不按期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的;
(四)采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本次竞价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交易规则行为的。
7.竞价时间
2026年1月21日10时00分至2026年1月21日13时00分。
8.加价原则
总价加价。年租金底价小于人民币30万元的,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年;年租金底价大于等于人民币30万元且小于100万元的,每次加价幅度为5000元/年;年租金底价大于等于人民币100万元且小于500万元的,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0元/年;年租金底价大于等于人民币500万元的,每次加价幅度为50000元/年。
9.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1.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2.北京产权交易所: http://www.cbex.com.cn ;3.网络www.chinabidding.cn;4.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亦不得以此为由拒交或者缓交租金。承租人应当自主购买相关商业保险。承租人如有购买农资、农机服务、农业保险等需求,招租人具备条件且提供的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时,承租人应优先选择招租人提供相应资源及服务。
10.2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对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操作和使用有疑问的,请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
联系电话:400-189-888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11.联系方式
11.1招租人:
融通农业发展(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65号南楼
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13810706335
11.2园区(农场):
苏州农场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叶建村方家浜桥
联系人:钟主任
电  话:17393146116
11.3质疑电话
融通农业发展(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65号南楼
联系人:成经理
电话:13611595196
11.4投诉电话
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融产租赁事业部
联系人:解经理
电话:010-56897055
电子邮件:duiwaizulin@crta.ltd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十六(173.52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4511.52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五十一(103.45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2689.70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四十七(185.19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4814.94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四十六(140.13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3643.38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四十五(119.43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3105.18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四十四(97.63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2538.38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四十三(87.54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2276.04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四十二(76.12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1979.12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三十四(109.54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2848.04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三十三(113.68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2955.68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三十一(172.79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4492.54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二十六(105.5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2743.00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二十五(105.65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2746.90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二十四(58.64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1524.64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二十三(269.53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7007.78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二十二(297.55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7736.30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二十一(141.24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3672.24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二十(689.24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17920.24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十九(244.85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6366.10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十七(172.63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4488.38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十四(317.52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8255.52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十三(143.1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3720.60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十二(196.53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5109.78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十一(196.31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5104.06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十(185.86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4832.36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九(281.4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7316.40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八(186.6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4851.60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七(80.45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2091.70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六(172.28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4479.28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五(95.13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2473.38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四(225.45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5861.70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三(112.6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2927.60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二(11.03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286.7800元;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一(256.8亩)水面项目,安全保证金:6676.8000元)
五、竞价须知 第一条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商平台”)依照有关规定及惯例,按照交易资产(标的物)的现状进行公告,电商平台声明:对交易标的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凡参与竞价者,即表示已经对所竞价标的物的实际现状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所有公布的信息均不得作为竞价决策的基础,竞价人务必在报名前对标的物进行实地查勘,竞价人一经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及认可该标的物的现状及招租公告的所有内容。
第二条 竞价人在竞价前应对标的物的产权状况、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税费等事先了解,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参加竞价的,其责任由竞价人自负。
第三条 竞价人参与竞价应当遵守电商平台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四条 竞价人参加由电商平台组织的资产租赁网络竞价交易,应遵守本须知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竞价人应在竞价正式开始前提前登录竞价系统,以保障有充分的时间完成登录、密码修改等操作,因竞价人未按时登录系统而造成贻误报价的后果由竞价人承担。
第六条 竞价人注册平台后应妥善保管账号、密码,确保账户安全。电商平台对该账号在网络竞价中发出的一切指令均视为竞价人本人行为,因竞价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价人负责。
第七条 网络竞价中,竞价人的报价指令发出并经系统确认后不得更改或撤销,报价的认定以系统纪录数据为准。
第八条 由于网络环境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因素,竞价人在报价时段内应尽早出价,以免贻误报价损害自身权益。
第九条 互联网竞价的硬件要求:竞价人通过自备终端参与竞价,应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建议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提前下载谷歌浏览器,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第十条 竞价的终止。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而导致网络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终止、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及其它的特别情形,电商平台有权做出终止当前竞价交易的决定。
第十一条 报价方式及规则 竞价人通过资产租赁网络竞价模块可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自由报价(递增报价),自由竞价期内,各竞价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进入限时竞价期后,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为该次网络竞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
第十二条 竞价人应在招租公告期满前按公告中披露的报名方式完成报名手续。
第十三条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报名手续如下:竞价人在报名结束日期之前自行登录电商平台注册帐号并进行报名。报名通过,竞价保证金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之前汇款至指定账户。
第十四条 竞价人应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电商平台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
第十五条 竞价人应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之前缴纳保证金(以电商平台确认到账为准)。
第十六条 交易结束后竞价保证金的处理方式。
(一)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签署《租赁合同》后,原路退回,也可与招租单位协商转为履约保证金或租金。
(二)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该招租结果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回。
第十七条 竞价人有如下行为时,没收竞价人交纳的保证金: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的30天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二)不付款或者未按期付清款项的;
(三)以任何理由反悔,不按期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的;
(四)采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本次竞价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交易规则行为的。
第十八条 如竞价招租项目公告时间内报名人数不足3人,项目自动转入第二阶段招租,自动延长招租公告10日(涉及春耕秋种农时的农业项目可延长5日)。到期后,如2家(含)以上报名则进行竞价;仅1家报名的,以出价价格作为成交价格。
第十九条 对于报名成功但未缴纳保证金或未报价的单位,1年内不得参与全集团其他项目招租,多次报名且未报价的,视情纳入黑名单。
本须知适用于在本交易平台上进行的公开竞价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所有。
六、标的物照片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四十六(140.13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六(172.28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十三(143.1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十二(196.53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十一(196.31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三十一(172.79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四十四(97.63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二十一(141.24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二十二(297.55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十九(244.85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四(225.45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五(95.13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十四(317.52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四十三(87.54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四十二(76.12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十七(172.63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一(256.8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二十四(58.64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三十四(109.54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二十三(269.53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二(11.03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三(112.6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七(80.45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四十七(185.19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二十六(105.5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二十五(105.65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二十(689.24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八(186.6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十六(173.52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三十三(113.68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五十一(103.45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十(185.86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四十五(119.43亩)水面项目


苏州农场滆湖分场标段九(281.4亩)水面项目

附件1: 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租赁模块承租商操作手册.pdf
附件2: 农发南京-苏州农场滆湖分场第一批34个水面项目-2025竞价文件.pdf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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