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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韩石化炼油
一、
二、四循循环水总包框架协议公开招标循环水剂总包\武汉石化/1#,2#,4#循环水场 43800m3/h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委托,现对 2026年中韩石化炼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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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循循环水总包框架协议公开招标循环水剂总包\武汉石化/1#,2#,4#循环水场 43800m3/h 所需 循环水剂总包\武汉石化/1#,2#,4#循环水场 43800m3/h 进行 单项资格预审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具备参与相应物资投标资格。现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
1. 招标编号:NWZ260715-1003-122324
2. 项目名称:2026年中韩石化炼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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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循循环水总包框架协议公开招标循环水剂总包\武汉石化/1#,2#,4#循环水场 43800m3/h。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 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循环水剂总包\武汉石化/1#,2#,4#循环水场 43800m3/h | 45.000 | 吨
4. 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中韩石化指定地点。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6.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6.1.2 财务要求。
无 6.1.3 业绩要求。
无 6.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1.5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2)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的《投标承诺书》。
(3)投标人需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并提供主要生产设备的购置凭证,(租赁设备的不予认可)。以下4种情况可认定为生产商:⑴投标人为供应产品的生产企业。⑵若投标产品为投标人子公司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主要股东名单,投标人需直接控股生产企业50%(不含)以上。(3)若投标产品为投标人分公司生产的,需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⑷若同一集团公司下的销售公司代表母公司参与投标,则应由母公司出具投标授权书及内部组织机构分工等证明文件。(若母公司为跨国企业,其中国分公司参与投标,同样适用于此条款。)
(5)其中生产设备的购置凭证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同时提供带经纬度的设备照片、设备铭牌(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因兼并、重组、更名等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名称购置发票的,提供相关法律文件
。5年以内的发票核验结果是“验真成功”的方可用于投标,5年以上的发票须通过该功能录入发票信息并上传发票扫描件后方可用于投标)
(4)生产商需提供:
(1)生产工艺流程;
(2)与工艺流程相对应的主要原材料清单;
(3)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凭证。提供距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两年内(固定床三剂以运行周期为准)投标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凭证,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占投标文件销售业绩总金额10%及以上。国产原料需提供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进口原料需提供进口报关单、进口关税及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单等。
(5)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阻垢缓蚀剂、杀生剂(氧化性和非氧化性)、粘泥剥离剂(或同类药剂)等提供中石化水处理药剂评定中心两年内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须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全部指标(或为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评价报告(初评或复评报告))。
(6)
(1)提供同类产品的试用合格报告,或技术协议,或用户评价报告。提供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后)石油化工行业,以长江水作为补充水且污水回用水比例≥30%以上,单套循环水量(设计循环水量)10000m3/h及以上,连续两年总包业绩,业绩证明文件为合同或技术协议。
(2)提供对应的销售发票。(以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7)阻垢缓蚀剂必须由投标商自行生产,应按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提供相应发票及相关材料。
(8)承诺满足技术文件中所有技术及商务要求(无偏差)。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的承诺书。
(9)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标的物属于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且品种数量满足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销售单位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目录);以上所述证照许可范围均需涵盖标的物。
(10)危险化学品运输。若标的物属于危险化学品,投标商需提供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资质;若投标商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需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物流商的危化品运输资质。 7.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0.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1.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资格预审文件费用1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2.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时间:2026年5月21日12时0分至2026年5月26日12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13.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交易平台(http://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e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14.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1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epec.com)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对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18.其他重要要求:
投标人特别要求。
19.投标说明:
潜在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通过后需要满足技术要求中第2.8项条款:“资格审查合规的供应商需现场采水样并委托中石化具备实验条件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动态模拟实验评价“,相关技术方案通过甲方审核后才能进入商务投标阶段。 请认真查阅附件内容
20.联系方式:
招标
联系人: 武汉招标中心 技术咨询
联系人: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 雷航
联系人: 赵俊丽
电 话: 17396156015 电 话: 15972047205
电子邮件: wzlei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zhaojl.zhsh@sinopec.com
武汉招标中心
2026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