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L45401新能源多能耦合系统工程(二次)(地源热泵+空气能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 ||||||||||||||||||||||||||||||||||||||||
| 所属地区: | 张家口市-怀来县 | 招标内容: | |||||||||||||||||||||||||||||||||||||||
| L45401新能源多能耦合系统工程(二次)(地源热泵+空气能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L45401新能源多能耦合系统工程(二次)(地源热泵+空气能系统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L45401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拔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L45401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用新能源多能耦合系统进行集中供暖和供冷,总投资约1122万元。采用专业分包模式,专业分包单位负责深化施工图设计并组织设备采购、安装、调试、72小时连续试运行(试运行应包含供暖工况)、竣工验收、培训、运行期1年、维保等全部内容。运行期为1年,运行维护费用包含在工程投标报价中;1年运行期结束后对系统的达标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运行期结束,考核不合格,专业分包单位应负责整改,整改后重新组织运行直至考核指标达到要求,考核合格前运行期的运行维护费用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不含运行水电费)。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20%。 2.2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组织热响应试验、深化施工图设计等; (2)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部分:组织设备采购、安装、调试、72小时连续试运行(试运行应包含供暖工况)、竣工验收; (3)运行期1年、培训、指标考核、维保等内容。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2.3计划工期:总工期120天,其中设计服务期:2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4标段划分:1个标段2.5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截止到投标之日,公司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之一。若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上施工和设计资质,可以不需要组建联合体,自行参与投标。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可以牵头联合1家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企业共同组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 3.1.2业绩要求: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设计类似业绩和一项施工类似业绩,或EPC设计施工一体类似业绩【设计类似业绩指:项目总投资额达到500万元的机电安装类工程设计,合同内容应包含地源热泵系统工程设计或地源热泵+其他能源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类似业绩和EPC类似业绩指:合同金额达到800万元及以上的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或地源热泵+其他能源系统工程】。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至少应具备一项上述施工类似业绩,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单位)应具备至少应具备一项上述设计类似业绩。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近三月社保缴纳证明;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当为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人员,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注册证书(暖通空调),提供近三月社保缴纳证明;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近三月社保缴纳证明;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设计负责人可以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单位)人员,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单位)人员。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内(2023年、2024年、2025年)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JD采购网(www.plap.mil.cn)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未在 JD 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列入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文件中须提供2026年5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天上述网页查询截图,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1.7其他要求: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办理手续的有效证明材料;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全权代表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最多为2家。联合体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各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应按照资质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22至2026-05-28,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口市桥西区互联网软件园一期A座6-13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11 09:30,地点为张家口市招标投标协会开标室(张家口市桥西区五金机电城1号楼7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其他公示内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8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口市桥西区互联网软件园一期A座6-13获取招标文件 。4.2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人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电话、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第②项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即可。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招标人: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L45401项目经理部,地址: 张家口市怀来县 联系电话:18696116108 (2)招标代理公司:河北丰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互联网软件园一期A座6-13 质疑受理电话:0313-456071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L45401项目经理部 电话:玄先生18732542412、姜先生18353169196、李先生18919892841 电子邮箱:597172308@qq.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