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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盛厂在线污泥浓度仪、在线溶解氧仪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重庆
发布时间:2026-05-21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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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厂在线污泥浓度仪、在线溶解氧仪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万盛厂在线污泥浓度仪、在线溶解氧仪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万盛分公司排水管理部。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
2.2 招标服务内容:万盛厂5#生化池采购安装一套在线溶解氧仪,万盛厂2#生化池采购安装一台在线污泥浓度仪。
2.3 服务地点:万盛污水处理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在本项目中参与询比价,否则各相关询价均无效。
3.2 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证明(提供承诺书、制造商关于销售授权原件,承诺书格式自理)。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 质保要求:本次比选货物应为全新正品产品,享受制造商质保,质保期12个月,且自通过招标人或使用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货品到货时应提供对应货物的货物厂家编码、报关单(若为进口货物)等。招标人或使用方有权对货物进行抽检,若发现中标人所供货物为仿制或不合格产品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付不少于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提供2023年以来至今销售额5万元及以上类似在线水质分析仪采购合同至少1个,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合同文件(合同文件提供关键页即可,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尾页、签章页、主要商务条款页,关键页需能充分体现以上业绩要求各项要素。)和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合同与发票不一致时,以发票金额为准。
3.6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或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并在“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鲜章。
3.7 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6年1-4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8 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须加盖供应商法人章,格式自理):
供应商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须加盖供应商法人章,格式自理):
(1)若供应商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将被否决响应(评标委员会根据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门户黑名单公告公示为准);
(2)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供应商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可归责于供应商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因供应商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否决响应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供应商以联合体和挂靠方式进行投标/响应,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供应商须承诺不得存在
(5)至
(12)项情况(承诺书须加盖供应商法人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响应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信誉承诺材料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书须加盖供应商法人章,格式自理。
特别说明:
(1)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响应处理。
(2)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监督部门,其响应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不予退还,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6年5月21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5月28日9时 30 分至10时 00 分,地点:重庆市万盛区两河口300号。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5月28日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万盛分公司排水管理部
地 址:重庆市万盛区两河口300号
联 系 人:邓老师
电 话:023-48268091(工作时间)
2026年5月21日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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