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ZJ2026BJ1018971 |
|---|---|
| 项目名称 | 昌平区公共卫生服务大厦能源站项目 |
| 所需服务 | 招标代理 |
| 投资审批项目 | |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用地面积14954.25㎡,建筑面积2338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508㎡,地下建筑面积5880㎡,建筑高度41.7m。建筑主要功能包括综合业务楼、实验楼、地下部分及实验耗材品库等配套附属建筑,项目热负荷2930KW,冷负荷2520KW,过渡季负荷168KW,能源方案拟采用地源热泵+冷水机组+市政热力能源系统为建筑供能,新能源占比负荷北京市能源政策要求。 |
| 项目所在辖区 | |
| 项目业主 | 北京昌开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民间投资(社会投资)资金 |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星级评价 | 无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北京市昌平区东环路99号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5月26日 16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作完成止。 |
| 资质(资格)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项目招标代理所必须的专业人员技术能力;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
| 金额说明 |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代理费计取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下浮 10 %; |
| 公告说明 | 本次比选采用线上、线下双报名评审方式,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5日,每天工作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报名人需携带以下证明:有效经营执照复印加盖公章、法人代表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 项目内容 | 服务范围:完成昌平区公共卫生服务大厦能源站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拟定招标方案; (2)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按需求)及招标文件(施工招标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控制价); (3) 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布招标公告(按相关政策在网站或媒体); (4) 组织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确定潜在投标人; (5) 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按需求)及招标文件; (6)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如有); (7) 接收投标文件; (8) 组织开标; (9) 组织评标; (10) 评标结果公示(在网站或媒体); (11) 协助定标; (12) 发出中标结果; (13) 协助签订合同及办理合同备案或登记(按政策要求执行); (14) 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5) 全部招标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成册(纸质版和电子版),移交委托人归档; (16) 协助处理异议; (17) 协助处理投诉; (18) 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招标委托事项。 |
| 项目编号 | ZJ2026BJ1018971 | 项目名称 | 昌平区公共卫生服务大厦能源站项目 |
|---|---|---|---|
| 所需服务 | 招标代理 | 投资审批项目 | |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用地面积14954.25㎡,建筑面积2338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508㎡,地下建筑面积5880㎡,建筑高度41.7m。建筑主要功能包括综合业务楼、实验楼、地下部分及实验耗材品库等配套附属建筑,项目热负荷2930KW,冷负荷2520KW,过渡季负荷168KW,能源方案拟采用地源热泵+冷水机组+市政热力能源系统为建筑供能,新能源占比负荷北京市能源政策要求。 | 项目所在辖区 | 北京市 |
| 项目业主 | 北京昌开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民间投资(社会投资)资金 |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北京市昌平区东环路99号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5月26日 16时00分 |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作完成止。 | ||
| 资质(资格)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项目招标代理所必须的专业人员技术能力;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 ||
| 金额说明 |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代理费计取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下浮 10 %; | ||
| 公告说明 | 本次比选采用线上、线下双报名评审方式,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5日,每天工作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报名人需携带以下证明:有效经营执照复印加盖公章、法人代表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
| 项目内容 | 服务范围:完成昌平区公共卫生服务大厦能源站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拟定招标方案; (2)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按需求)及招标文件(施工招标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控制价); (3) 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布招标公告(按相关政策在网站或媒体); (4) 组织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确定潜在投标人; (5) 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按需求)及招标文件; (6)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如有); (7) 接收投标文件; (8) 组织开标; (9) 组织评标; (10) 评标结果公示(在网站或媒体); (11) 协助定标; (12) 发出中标结果; (13) 协助签订合同及办理合同备案或登记(按政策要求执行); (14) 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5) 全部招标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成册(纸质版和电子版),移交委托人归档; (16) 协助处理异议; (17) 协助处理投诉; (18) 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招标委托事项。 | ||
| 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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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联系电话 | 01060769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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