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和人才公寓(一期)项目人才公寓8#地块地下室装饰装修及附属装修工程招标方案
项目编号:GK2026051500154437(试)
发布时间:2026-05-21 08:30:00
发布单位:中交一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信阳师范学院理工学院和人才公寓(一期)项目总承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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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信阳师范学院理工学院和人才公寓(一期)项目人才公寓8#地块地下室装饰装修及附属装修工程分包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信阳师范学院理工学院和人才公寓(一期)项目人才公寓8#地块地下室装饰装修及附属装修工程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2026051500154437(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师范学院理工学院和人才公寓(一期)项目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人才公寓8#地块地下室装饰装修及附属装修工程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信阳市潢川县境内。
建设规模:豫东南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一期)建设项目7#、8#地块总用地面积62719.45㎡,总建筑面积145197.19㎡。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11597.19㎡,其中美好公寓建筑面积100068.6㎡,商业建筑面积3471.7㎡,配套设施建筑面积8058.42㎡。地下建筑面积33600㎡。建设美好公寓户数为1716户。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人才公寓8#地块地下室装饰装修及附属装修工程。
包件划分:1个包件人才公寓8#地块地下室装饰装修及附属装修工程。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10日。
2.3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按照包件最高限价金额大小(由大到小)的顺序确定中标包件。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二者满足其一即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emp.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 05月21日08时30分至2026年05月26日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05月31日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一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信阳师范学院理工学院和人才公寓(一期)项目总承包部
地 址: 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 系 人: 王波
电 话: 15565066982
电子邮件: 1147318823@qq.com
网 址: https://emp.iccec.cn/
2026年 05月 21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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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是收到招标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相应工程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所有资质证书必须有按相关要求通过年审的记录; (3)投标人必须是经过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4)投标方代理人必须提供投标材料证明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的合法性,并同时确认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的相关事宜,由投标人单位承担因该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相关活动所引发的一切后果。 (5)满足其一即可: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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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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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 50万元人民币; (2)最近三个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个年度至少有二年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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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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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三年内(2024年5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成功的独立完成过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及类似工程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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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
(1)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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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备管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备施工技术工作经验4年以上
|
安全员
| 1
| 具备本工程相应类似经验2年以上,安全员证书
|
质量员
| 1
| 具备本工程相应类似施工经验2年及以上
|
电工
| 1
| 从事电工工作2年及以上,具体电工证
|
施工员
| 8
| 具备本工程相应类似施工经验
|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空气压塑机
| /
| 台
| 3
|
角磨机
| DLX-GD1365
| 台
| 4
|
腻子搅拌机
| /
| 把
| 4
|
电动试压泵
| /
| 台
| 3
|
手推车
| /
| 台
| 4
|
移动式升降机
| /
| 台
| 3
|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