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2洪塘南东侧工业用地周边绿化工程
项目编号:GK2026042900152519(试)
发布时间:2026-05-21 09:00:00
发布单位: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同翔高新城 PPP 项目总承包部一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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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同翔高新城PPP项目 34-2洪塘南东侧工业用地周边绿化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同翔高新城PPP项目
34-2洪塘南东侧工业用地周边绿化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2026042900152519(试))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洪塘南东侧工业用地周边绿化工程 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绿化工程 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 。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主要建设同翔大道(洪新路-洪塘东路)西侧退线防护绿地,总面积5191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土方、绿化及浇灌、排水等配套设施。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绿化工程 。
包件划分: 包件1 。
计划工期: 暂定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2.3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emp.iccec.cn/ )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 5 月 21 日 9 时至2026年 5 月 27 日 9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6 月 3 日 9 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 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9.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9.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0. 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同翔高新城PPP项目总承包部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晋大纳米新材料产业园1栋7楼计合部
联 系 人:刘羽荭
电 话:15959672996
电子邮件:2716364206@qq.com
网 址: /
2026 年 5 月 20 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所有资质证书必须有按相关要求通过年审的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经过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投标方代理人必须提供投标材料证明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的合法性,并同时确认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的相关事宜,由投标人单位承担因该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相关活动所引发的一切后果。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 300 万元人民币; (2)最近三个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 300 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个年度至少有二年盈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
(1)近三年内(2023年5月至2026年4月)成功的独立完成过 1 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的 市政 工程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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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
(1)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一个同类型项目相关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
| 需填写投标文件中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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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一个相似项目相关工程施工经验。
|
专职安全员
| 1
| 具备安全员资格证
|
施工员
| 2
| 具备本工程相关经验
| /
| /
|
质检员
| 1
| 具备本工程相关经验
| /
| /
|
电工
| 1
| 具备电工资格证
| /
| /
|
专职设备管理人员 (20 台以上设备或有大型特种设备需配备)
| 1
| 具备本工程相关经验
| /
| /
|
合计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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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挖掘机
| 300型
| 台
| 2
|
挖掘机
| 200型
| 台
| 1
|
轮式挖掘机
| 120型
| 台
| 2
|
轮式挖掘机
| 75型
| 台
| 2
|
压路机
| 20T
| 台
| 2
|
装载机
| 50型
| 台
| 1
|
智能渣土车
| 10m³
| 台
| 8
|
洒水车
| 10m³
| 台
| 1
|
汽车吊
| 25T
| 台
| 1
|
雾炮机
| 5m³
| 台
| 1
|
自卸翻斗车
| 1T
| 台
| 2
|
合计
|
|
|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