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2026年5月16日对外发布的《塘厦镇凤凰产业园二期地块排水箱涵工程》招标项目作出如下修改:
1、修改内容 招标文件 第四章评标办法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原文:
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0 年1 月 1日至今每完成1项合同金额≥万元人民币的类似施工业绩的,得3分。
修改为:
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0 年1 月 1日至今每完成1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施工业绩的,得3分。
各投标人应按随本补充通知发布的资料编制投标文件。如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的,其结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公告信息
公告内容
相关附件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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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塘厦镇凤凰产业园二期地块排水箱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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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塘厦镇凤凰产业园二期地块排水箱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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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4419003519028823-20260515-0036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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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相关附件附件名称 1塘厦镇凤凰产业园二期地块排水箱涵工程补充通知
(一)(招标编号:TXFTXC126007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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